中航油公司将与新疆机场集团合资成立公司 在疆缴税

29.09.2014  21:02

    9月29日,新疆国资委主任邵峰(前排左)与中航油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朱永(前排右)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国资委提供)

    天山网讯(记者王涛报道)9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与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了落实驻疆央企属地注册、税缴当地并与地方国企融合发展的精神,中航油集团指定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国资委指定直接监管企业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在乌鲁木齐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新疆自治区现有机场及未来新建机场航油供应业务的建设与经营。

     双方同意中航油公司出资占新公司出资总额的75%,新疆机场集团出资占新公司出资总额的25%。今后双方继续共同努力为新公司争取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降低航油采购成本,形成价格比较优势,不断增强新公司的实力,努力把新公司建设成为立足新疆、辐射周边国家的区域性公司。     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和中航油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孙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朱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韩本毅出席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邵峰说,中航油集团将驻疆企业在当地注册并与自治区国有企业合资合作,是自治区国资委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取得的第一个实质性成果,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意义重大。     邵峰表示,新疆国资委将发挥好协调地方党委、政府的优势,在政策、市场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中航油集团驻疆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鼎力支持中航油集团在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