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8.07.2015  13:17

新林传发〔2015〕118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办沙字〔2015〕82号)精神,制定了《自治区“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执法年活动的各项要求,并于7月31日前将防沙治沙执法自查情况报自治区防沙治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沈飞

传真:0991—585179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自治区“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2.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的通知》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6月24日

 

附件1:

 

自治区“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办沙字〔2015〕82号)要求,充分发挥《防沙治沙法》在保护沙区生态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广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继续贯彻落实《防沙治沙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强化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和责任,依法对违法违规者出重拳,对姑息纵容者严问责,巩固治沙成果,保护沙区生态。通过实施“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把执法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例行工作常抓不懈。在执法调研和检查活动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防沙治沙执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地方规范性文件,构建职责清晰、惩罚分明、程序公开、效果明显的防沙治沙执法体系。

二、组织机构

组  长:侯翠花  自治区林业厅巡视员

成  员:文青    自治区防沙治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黄保江  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局长

            蔡立新  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防沙治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协调与具体事项的落实工作。

三、执法工作内容

一是加大防沙治沙法律宣传。特别是针对绿洲边缘的乡镇和有防沙治沙工程的区域,加强对干部的防沙治沙法律法规宣传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宣传实效,加大对各级领导、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单位的宣传,公告公示防沙治沙执法的法定职权、法定程序,使防沙治沙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提高干部群众遵守防沙治沙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明确执法重点。重点抓好沙区“五滥”(滥牧、滥垦、滥樵、滥排污、滥用水资源)等沙区环境事件,沙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治沙责任制、合理利用沙区资源等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处理,对于特别重大的沙区环境事件,可以当即督促当地有关部门依法立案、依法取证、依法处理。从检查结果中选择影响巨大、破坏严重的典型事件,向媒体和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发挥对破坏沙区环境的单位和个人的震慑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防沙治沙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明确申报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办结时限。要整合内部科室的执法力量,按照执法巡查制度的要求,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并制止防沙治沙违法行为。对一些态度恶劣、阻力较大且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要重点查处,从严处罚。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完善相关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要注重调动相关责任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防沙治沙行政执法新局面。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各级林业部门要掌握沙区内所有单位的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沙治沙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包括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检查内容、复查时间等),指导和督促企业和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二)执法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检查与促进监管主体履职相结合,重在发现问题、掌握实情,重在督促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或执法监管较为薄弱的地区,要采取约谈、发函、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级林业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跟踪督办,确保“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林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并将“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充分体现到此次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中,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各级林业部门要把“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与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协调推进,推动沙区企业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工程管理,切实保护好沙区林草植被。

(三)严厉执法,落实整改。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破坏植被行为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不断完善防沙治沙执法监管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