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重点监控药品将实施动态管理

09.11.2017  01:43
  亚心网讯(记者 夏莉涓)医师处方不合理,临床药师有权说No哦。随着《通知》的发布,新疆范围内39种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确定了,但对于合理规范用药来说,这只是个开始。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为了进一步确保科学、合理用药,未来自治区将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品种管理机制,对重点监控药品实施动态管理,同时还将进一步发挥临床药师的指导作用,严格落实处方审核和点评制度等。

  “各级医疗机构要实施药师在收费前对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审核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药师审核出的不合理处方或用药医嘱,应告知医师及时修改或调整,医师拒不修改的,临床药师应拒绝调配,并向上级药师和主管部门汇报,履行告知、记录和报告等规定。

  “凡涉及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均需纳入处方点评范畴,并对点评结果进行公示。此外,自治区重点监控药品将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或每两年,都将根据全区药品使用和监测情况进行定期发布和调整。”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