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自治区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5.09.2014  15:25

  各外贸企业:

  2014年上半年自治区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始,凡是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或完成进口技术(已取得银行出具付汇凭证)的企业,请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自治区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新财企〔2014〕158号)要求(此文已上传),准备好申报材料一式三套,并请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送我局。

  市商务局联系人:孙瑜    联系电话:8857134

  2014年9月23日

  附件1:进口贴息通知(2014上半年自治区通知)  进口贴息通知(2014上半年自治区通知).doc

  附件2: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  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企业贴息资金申报说明  企业贴息资金申报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