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拨付安居富民工程资金14.75亿元

25.03.2016  11:04

    3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日自治区财政拨付各地2016年安居富民工程第一批资金14.75亿元,有力支持各地尽早开工建设30万户安居富民住房。

  此次资金分配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进一步向南疆四地州和边境一线县市倾斜,力争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把惠及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有计划地推进安居富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近年来,中央通过政策倾斜等,不断加大对新疆的财政支持力度,特别是2012年开始,补助资金从2011年的19.1亿元迅速增加到32.6亿元,增加58.6%,此后每年资金投入总量一直保持高位运行。“十二五”期间,中央支持自治区安居富民资金共144亿元,自治区配套资金120亿元,计划开工建设150万户,实际建成数153.6万户,使500多万各族农牧民群众喜迁新居。

  在我区各部门共同协作下,全区安居富民房建设质量好,抗震能力强。尤其是在于田7.3级强地震中,新建安居富民房屋无一损毁。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综合考评,我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综合评比连续多年名列全国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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