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财政仓储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局长会议审议

21.09.2017  18:36

2017年,自治区财政安排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鉴于当前我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筹集配套资金困难,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难易完成,为保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建成投产,经与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协调,计划将自治区预算内3000万元,财政1500万元共同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配套,同时财政300万元补助南疆6个县农户科学储粮项目, 200万元补助4个产后服务中心试点项目。

自治区预算内3000万元,已为27个中央预算内项目收纳仓进行配套,财政1500万元为7个中央预算内项目标准仓和1个物流项目配套。按照国家核定的每万吨仓房投资标准测算(标准仓700万元/一万吨、收纳仓500万元/一万吨),通过自治区预算内资金配套的项目,北疆投资补助比例已达到78%,南疆四地州投资补助比例已达到94%;通过自治区财政资金配套的项目,北疆投资补助比例达到51.43%,南疆四地州的投资补助比例达到58.57%(一个项目)。

根据南疆四地州对农户科学储粮箱的需求情况,计划给和田地区洛浦县;喀什地区莎车县、麦盖提县、伽师县;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柯坪县等6个县安排各农户储粮箱600个,每个县补助资金50万元。

年初我区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全区开展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试点。此次计划南北疆各安排2个县进行试点,分别是伊宁县、奇台县、莎车县、库车县,每个试点投资1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购买为粮农服务的输送、清理、检验设备,维修库房厂区地坪等,每个县补助50万元,为明年我区实施和申报“优质粮食工程”积累建设经验。

2017年自治区财政仓储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充分考虑了南北疆经济情况,全力支持南疆四地州仓储建设,还支持了南疆四地州6县农户储粮箱建设,符合中央的精神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了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试点,积累建设经验,为2018年项目申报打下良好基础,紧扣粮食流通改革方向。通过审议,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认为:此方案紧贴实际、切实可行、一致通过。

坚持敞开收购 维护粮农利益---自治区粮食局扎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流通工作的基础,是全区粮食系统贯彻落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体现。面对粮食生产供大于求、市场流通不畅、政策效应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亏损面扩大、主产区收储仓容不足等突出问题,自治区粮食局党委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夏粮收购上做到了早研究、早部署、严督查、促落实,确保了全区夏粮收购顺利进行。截止8月28日,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收购小麦260.粮食局
中央32.7亿元安居富民补助资金重点投向南疆四地州贫困户
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10日电(记者杜刚)今年以来,新疆按照户均1.农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