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七批自治区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金申请材料的通知

30.01.2015  11:55

关于报送第七批自治区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金申请材料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州文体广播影视局,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广播影视)局、自治区体育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第七批自治区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金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2月5日以前,由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广播影视)局、自治区体育局各直属单位负责关怀金的主管部门统一向我处申报。凡逾期报送的,如期未报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综合报告,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具体内容包括:申报的总人数,其中老运动员人数,老教练员人数。

三、享受“关怀金”的基本条件:

(一)在自治区优秀运动队任运动员期间,取得过世界比赛(即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  )前八名、亚洲比赛(即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前六名、全国运动会比赛前三名、全国比赛(即锦标赛、冠军赛等)第一名、集体项目全国比赛前6名的运动成绩,或在上述比赛中,打破或平世界记录、亚洲记录、全国记录,现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

(二)在自治区优秀运动队任教练期间,所执教的运动员取得上述第(一)款规定成绩的,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第七批自治区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金申请表》的填写统一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申请表》内容要求全部打印。老运动员其本人成绩和老教练员所带运动员的成绩一定要准确、实事求是。

申请表》中贴的照片应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凡以个人身份报送的申请材料,我处不予受理。

(三)为了进一步做好关怀金工作,请各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收集本地区、本单位还未获得资助的符合自治区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金条件的人员及基本情况,及时报送给我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东二巷50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苏建兵

  电话:0991—6683115     

  附件:第七批自治区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金申请表             

2015年1月23日

 

附件:自治区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