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党组向自治区纪委全会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6.01.2016  19:54

在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大会上,科技厅党组书记热依汗·玉素甫代表科技厅党组向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自治区纪委委员问询。

热依汗·玉素甫从构建主体责任体系,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完善内部制衡、项目中期评估、经费检查、征求意见等监督措施,落实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研究决定以及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出差、公车管理、干部管理等内控制度,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向全会报告了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热依汗·玉素甫还回答了自治区纪委委员就张春贤书记对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提出的“五个把”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的问询。热依汗·玉素甫围绕我厅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并加强监督,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监督考评,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测评征求意见建议,完善科技项目立项、经费管理、科技奖励评审办法,推进“痕迹管理”等具体做法向委员们进行了回答,一些做法得到了现场自治区领导和其他参会人员的肯定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