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纪委书记丁宣在自治区粮食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2月3日)

03.03.2016  13:28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树立清风正气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同志们:

我受局党委的委托,对我局系统2015的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一回顾总结,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和纪委徐海荣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作报告,做好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安排意见。

刚才,雍其新书记的讲话,站在维护粮食系统安全稳定发展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条主线,深刻指出局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方向、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张春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坚决贯彻落实;要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看齐意识,严守党的组织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好“纪律教育年”活动,抓好粮食系统的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要抓好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明确提出对照巡视工作,自身理清20个方面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此,我们需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5年以来,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布署,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以加强“两个责任”建设和推进“三转”等一系列改革部署为主线,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

按照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布署,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年”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建设及粮食流通业务工作一起纳入局党委中心工作统筹谋划部署。

一是政治坚强,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局党委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及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的同时,狠抓对局系统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及党章党规党纪等,领会精神,把握内涵,抓好落实。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粮食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结合粮食流通重点工作,制定2015年《自治区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及各处室责任分解》,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

二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党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的责任机制和“四个不直接分管”“ 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局党委二十二条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截止2015年底“三公经费”支出为49.55万元,比2014年同期的51.53万元减少3.84%。

(二)坚守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协调职责

局纪委深化“三转”等一系列改革布署,在做好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效能建设,纠正“四风”专项检查等协调协助任务的同时,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工作思路,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主业意识,严格执纪监督。按照纪检监督是对监督的再监督,是高层次监督的工作性质,认真做好监督工作。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粮食管理规范化水平,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发挥好维护农民利益和储粮安全的监督作用。加强节日及日常检查,重点做好“9·3”纪念日和古尔邦、中秋、国庆节期间作风纪律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纪律的主动性,扩大监督的范围和力度,强化了主业、主责意识,引起了各单位、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是严明纪律戒尺,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政治上强作为检验、考察、提拔使用党员干部的第一标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财政纪律、加强对自治区党委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15年,我局系统共收到涉及四个直属单位的群众举报,本着严格执纪,强化纪律约束的要求,与举报信反映的三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诫勉,责令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下发一份整改通知;针对反映个别单位经济方面的问题,局党委非常重视,两次派出审计小组进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现案件正在处理中。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及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处室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两个责任”的落实。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对于今年不遵守请销假制度的一名处级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发《自治区粮食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梳理权力清单,全面排查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形成的廉政风险点,正在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四是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按照自治区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印发《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局系统教育月活动。采取学习、参观、讲座等多种形式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树立自觉自律意识。。

五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把廉政文化建设、粮食文化建设及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研究制定《自治区粮食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粮食局效能监察办法》、《自治区粮食局效能考核考评办法》等九项效能制度,促进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和服务水平,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双促进。

(三)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粮食局开展政治坚强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抓好整治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进行整改;认真组织完成了自治区安排部署的二十四项专项治理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新制定了《自治区粮食局赴基层调研工作制度》等六项制度,修订了《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自治区粮食局账务管理暂行办法》《内部账务控制工作流程》等四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

总结一年工作,深深体会到,这是局党委局纪委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落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强化领导责任的结果,是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清,对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认识不到位、思想有偏差。二是有的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学习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三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当前从严治党,整治四风,严惩腐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好形势认识不足,作风漂浮,纪律松弛,甚至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四是有的纪检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善担当,对监督畏首畏尾,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不良行为和苗头性问题视而不见,“老好人”思想严重。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的工作任务

2016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的关键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会议明确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总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不懈狠抓作风建设,为全面完成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今年中央和自治区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局系统各党委、各党总支、各支部要结合粮食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实际,按照“党委(支部)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的责任制“三落地”工作目标,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和必须担当的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主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齐抓共管上取得成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粮食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年初要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每个班子成员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并逐一审定。平时要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年末要对班子成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并逐一作出评价。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每年要定期听取纪检部门工作汇报,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各直属单位及其主要领导每半年向局纪委报告一次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和本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每年要至少专题研究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2次反腐倡廉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委(支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安排2次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集中开展1个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1次由党委(支部)成员带队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考核。

(二)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一是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二是重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三是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不搞不教而诛。按照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纪律教育年”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守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知敬畏、守底线,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现代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对局党委粮食流通各项改革举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开展“三项治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要紧盯年节假期,看住“关键少数”,加强明察暗访,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及局党委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即要对违规违纪者本人进行责任追究,也要对单位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纪检监督责任人进行问责;今年要按照自治区的部署,深入开展好“三项治理”:一是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要聚焦违规接待、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二是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一些单位处室“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和部分干部庸、懒、散、拖、执行政策“中梗阻”等问题,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三是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逐项排查、寸步不让,严肃查处和纠治执法不公、在粮食收购惠农政策落实中“吃拿卡要扣”、优亲厚友等问题。重点对在夏粮收购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和违反价格政策,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卖粮难”,严肃查处“打白条”等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农民售粮,保护粮农利益,切实把中央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推进我区粮食行业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健全落实规章制度

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通过鼓励党员干部自学和举办培训、讲座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明确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通过贪腐曝光、以案说纪、组织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加大对党规党纪的宣传力度,把反腐倡廉意识渗透到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让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影响党员干部思想、言行的正导向,从而自觉抵制腐败文化的侵蚀,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结合业务实际,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完成廉政风险点的梳理,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体系;健全各类项目资金分配办法和程序规定,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各地州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仓储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制度,确保“五年一循环”检查到位;加强对粮食执法权的监督,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落实并发挥内审制度的作用,依据《自治区本级粮食系统内部账务审计工作制度》,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按照“有报告,有结论,有建议”的监督要求,开展内部交叉循环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比照巡视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对所属单位的巡察监督,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患于未然。制定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的相关办法,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切实发挥局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整合职能处室及人员力量,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执纪职责。遵循“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强化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对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监督,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问题予以澄清了结,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做出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的时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得以全面落实。加大对涉粮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六)深化“三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结合粮食系统的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纪检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各项措施。健全纪检机构设置,局纪委将会同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进一步规范各直属单位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编制设置,充实纪检人员,为做好党风廉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局系统各单位纪检部门和纪检人员要认真学习,积极适应履行责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工作作风、方法措施上紧跟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主动作为,谋实事,干实事。今年局纪委将组织系统纪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纪检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纪检人员要着力解决好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聚焦中心任务,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履行监督责任。要秉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按照“四强”“三力”要求,建设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坚持凝心聚力、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深入推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粮食流通领域改革发展和依法治粮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