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督促储存自治区地方储备油存在质量问题的地州市进行整改

29.08.2017  23:31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地方储备油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确保自治区地方储备油质量安全,自治区粮食局按照2017年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委托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地州市库存自治区地方储备油进行抽查检验,共抽检样品11份,根据储存指标结果判定其中5份不宜存,为督促地州市认真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自治区粮食局专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地州市落实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全面压实粮食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粮食等部门监管责任和收储企业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防控储粮安全风险。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 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和仓储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是 责成所属承储企业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时限彻底进行整改; 三是 责成所有承储企业结合此次质量抽查发现问题,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一规定两守则》等涉粮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承储企业主体责任。

自治区粮食局完成2017年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目前,我区2017年度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共监测小麦样品307份,抽查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10家,地方储备企业42家,主要监测了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自治区地方储备粮小麦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结果显示:2017年我区储备粮小麦的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质量指标达标率为89%,储存品质宜存率为99.粮食局
2017年自治区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品质测报工作进展顺利
为全面掌握我区新收获粮食、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总体情况,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