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召开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大会

02.09.2014  18:15

2014年7月10日,自治区粮食局召开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以自治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高坚强保障”为主题,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对粮食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作了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党员干部、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动员会。

局党委书记雍其新在会上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一是党风,二是廉政,三是反腐败。要从三个方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是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担当放在突出位置,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自治区粮食局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是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 要深刻认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一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党委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二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粮食局党委22条措施的落实。三要抓紧完善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制度。 三是落实好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一要加强自律,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二要注重他律,主动把自己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三要统一思想,敢于担当,求实奋进;四要有宽广视野,培养战略思维和全局眼光;五要从小事做起,坚守原则,防微杜渐。

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力在会上宣读了《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关于印发〈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机关各处室,新粮集团、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自治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主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等系列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纪检监察工作要聚焦中心任务,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和协助任务;三是认真落实局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通知》精神和建设“四型”党组织(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战斗型)及“贯彻落实要走在全区粮食行业的前头”的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犯罪,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局党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政策和局党委粮食工作各项部署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