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杨力在自治区粮食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7.02.2015  15:24

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 推进改革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5年2月15日)

我受局党委的委托,向同志们报告2014年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2015年工作提出安排意见。随后,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米尔扎依·杜斯买买提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局党委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纪委工作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以推进“四转”,切实落实“两个责任”等一系列改革部署为主线,聚焦中心工作,突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突显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1、落实“四转”,厘清责任,齐抓共管

一是认真学习,提早部署。2月21日,局党委按照自治区纪委工作部署,围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案件查办,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体系建设,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等六个方面召开局系统纪检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布署。25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又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雍其新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第一责任人要种好‘责任田’,纪检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就要追究责任”。

二是分解任务,强化责任。年初,按照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会议布署的六大任务,及时分解到职能处室、部门单位和分管领导,制发《2014年自治区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及各处室责任分解》;为强化责任担当,2014年8、9月份,按照“党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的责任机制和“四个不直接分管”、“ 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等改革要求,及时调整了局党委书记、局长及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完善了“三个领导机构”(即:自治区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自治区粮食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和自治区粮食局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无关的部门,没有无关的人的责任意识,对推动分管领导、各支部、各部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起到了机制制度保障作用。

三是明确要点,敦促落实。为确保责任“落地”,工作“做实”,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制定了《2014年自治区粮食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各部门、各单位下功夫抓早抓小,明晰了责任。

四是谋划思路,推进体系建设。按照自治区要求,从“构建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大格局,探索两个为主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纪检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三个方面谋划提出了自治区粮食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思路。

2、履行教育责任,筑牢思想基础。

一年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持“三严三实”作风养成,努力建设“四强”干部队伍,积极推进“四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标准,保持政治定力。新疆是反恐的前沿主阵地和主战场,对遵守政治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局党委以强化党性修养为核心,按自治区要求,“原原本本学、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支部组织学” 的基础上,结合声讨“4·30”、“5·22”暴恐案件和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12·29”重要讲话、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28”等做好新疆工作的一系列主要批示精神和张春贤书记“5·4”重要讲话精神,多次组织专题学习讨论;认真对照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言行不批驳、不亮剑,在大事大非问题上台上台下两个样,单位内外两种人”等遵守政治纪律上存在的四方面问题,进行深刻的“自我查找、自我提高”政治纪律教育。及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践行党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新疆是反恐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及暴恐活动‘三期叠加’”的形势判断上;统一到中央关于各族人民同“三股势力”之间是特殊矛盾的论断上(即:三股势力是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手段,以民族分裂为目的);统一到必须把反分裂斗争作为新疆工作的主线和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布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五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和张春贤书记“四个第一”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新疆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等一系列中央精神上来。

通过教育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了以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投身反分裂斗争行为规范的责任感。充分发挥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模范带头作用。在自治区开展从严从紧强化“三非”治理,切断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渠道的专项行动中,局批发市场党支部按照从严从紧要求,与全体职工签订了“不收看,不传播,不收藏”的责任状。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求是奋进精神。6月初,局党委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精心组织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再次掀起学习热潮。按照从“谈学习认识到谈实际问题,再到谈工作建议”三步走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三个月研讨交流专题学习计划。先后有六个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16个处室部门负责人及局领导,紧紧围绕会议精神谈感想、谈认识。深刻领会把握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深刻领会把握了中央“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成长治之业的政策措施;深刻领会把握了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

通过大讨论,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感受到了党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极大的激发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极大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求是奋进精神的责任感、使命感。运用大讨论成果,汇集干部群众智慧,发挥主体作用,落实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决策布署的各项措施及争取国家支持的意见建议已初步形成。深入南疆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是自治区实现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局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自治区号召踊跃报名,在动员之日报名人数达80多人,达到100%。选派的21人工作组在局党委的有力支持下,数月来克服困难,带着深厚的感情走村串户,排忧解难,宣传政策;了解乡情民情,研究发展思路;争取资金帮扶民生等聚民心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充分体现了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政治担当,求是奋进的时代精神。

三是强化人格力量,增强党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局党委始终固化“为官不易”的成果,坚持“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的党性原则,始终把《张春贤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作为岗位廉政教育的日常教材,强化党性修养和政治品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焦裕录精神提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人格力量,推进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营造和巩固了十八大以来机关阵阵清风。机关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2014年度我局预算安排“三公经费”87.26万元,实际开支59.21万元,较2013年同期局机关“三公经费”减少28.05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0.8%。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弘扬人格魅力,传播正能量。4月16日,局机关党委在全局系统号召学习受到国家粮食局主要领导赞扬并批示通报学习的我局挂职干部蒋光尧同志在北京见义勇为,成功阻止一起“马路抢劫案”展现新疆精神的先进事迹,在全局引起强烈反响。读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更是塑造人格魅力的重要途径。局党委高度重视“职工书屋”建设。按照局党委雍其新书记“要认真办好职工书屋”的批示要求,局机关与新粮集团共同出资联建10万余元的“职工书屋”建设正式启动,并挂牌运行,极大满足了干部职工的读书愿望,为推进“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奠定了良好基础。注重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讨论十八大以来,全党严厉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所取得的成果。

3、履行制度建设责任,巩固路线教育成果。5月份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自治区粮食局国内公务接待办法》、《自治区粮食局会议及会议费管理办法》、《自治区粮食局车辆管理补充办法》等机关工作制度,为巩固路线教育成果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政策性资金管理。面向社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经济实体投放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粮食产业化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是我局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节点,也积累许多好经验。今年局产业发展处根据政策形势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改革要求,制定了《2014年自治区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创新项目评审和资金额度分配办法,采取“行业专家+社会专家+系统公示”和粮食、财政共同核准的办法,确保了资金分配阳光、透明和公正、公平。

4、支持执纪监督,强化“一岗双责”。纪委组织协调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保障。局党委始终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经常听取纪委意见建议,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视队伍建设为纪检工作提供良好保障。4月份,局党委根据局系统纪检干部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粮校等三个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强化了直属单位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效能管理工作,有效落实《自治区粮食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管理办法》,3月初按照职责分工从机关相关处室指定4名同志兼职局效办工作。

(二)坚守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协调职责

1、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监督检查

坚持把突出政治强、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自觉践行“四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自治区纪委要求专题组织学习《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和《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传播暴力恐怖视频的通知》,并及时走访了解直属单位落实情况。发挥了“监督员”“宣传员”作用。

2、扎实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按照自治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自治区粮食局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相关领导在自治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教育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局党委书记雍其新同志亲自作动员讲话并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在落实责任》为主题,上了一堂发人警醒的廉政党课。局纪委书记杨力同志对教育月活动作了安排部署,同时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局党委紧紧把握教育月的主题“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坚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和长期政治学习任务来抓。通过学习,全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依法依规行政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范廉洁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教育月期间,我局紧密结合粮食系统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一是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系列片《蜕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注意事项》、《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讲堂》、《军医》等宣传片。同时,按照计划安排各直属单位也同步组织干部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局机关结合落实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进行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廉政专题学习。各支部及局团委、工会组织重点学习《忏悔录》、《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简明读本,并及时座谈讨论教育月活动期间通报的典型案件。三是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局域网等媒介宣传党风廉政教育月的主要内容,各项政策、法规,大力营造学习教育氛围;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无关的部门,没有无关的人的责任意识,对推动各支部、各部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起到推动作用。

3、探索实施监督计划制度

一是按照纪检监督是对监督的再监督,是高层次监督的工作性质,对区本级和地县市三级共计110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整合机关及地县市力量对粮食收购、储备、销售等重点工作,围绕收购政策、储备粮管理制度、销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20%的年度覆盖面,五年一循环“的《年度监督计划制度》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7月14日至18日,由纪检监察室整合监督检查处、购销处等职能处室,对阿克苏、巴音郭楞两地开展了夏粮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工作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7县2市16个乡镇粮站召开座谈会,以学习宣传粮食收购政策、现场实物检查、核查收购账表等形式进行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粮食政策规定进行整改。对切实提高粮食业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储粮安全发挥了监督作用。

二是建立局本级及下属6个单位财务管理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按照“有报告,有结论,有建议”的监督要求,实行“五年一循环”的《内审监察计划制度》并稳步推进。先期对新疆粮油科研所的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部门预决算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军粮财务检查进行跟踪问效,军供办会同财务处制定了考评方案及细则,严格按照考评方案,对全区展开综合性的检查调研。通过查账、查档案、实地查看、问询了解、业务人员亲手操作等方式,对地州市级军粮供应管理部门、各县(市)军供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限定整改时间;各地州市级军粮供应管理部门、各县(市)军供站均能按照要求,提前进行自查、复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是对粮食仓储建设和粮食产业化发展资金的分配管理,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面的要求,建立《跟踪问效调查计划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整治“四风”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及时转发传达学习提醒、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自治区纪委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出的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巩固路线教育成果的各项通知。截止9月底,转发和组织传达学习632 人次。

二是加强节日及日常检查。坚持在重要节日的前后对机关干部上下班、工作秩序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整治懒散庸拖贪等不良风气发挥了促进作用。今年5月,我局赴伊犁粮食库存检查组,工作期间一行7人不仅杜绝了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和赠送的土特产,而且工作组结束后每人每天按规定交纳了6天午餐费300元。9月份按照自治区纪委的通知精神制定了《自治区粮食局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案》和《局系统开展党员干部收受“红包”及购物卡和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作风纪律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5、做好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

一是按照局党委安排,协调相关处室做好“三个制度”的完善和修订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和完善了《自治区粮食局国内公务接待办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和完善了《自治区粮食局会议及会议费管理办法》及《自治区粮食局车辆管理补充办法》等机关工作制度。

二是按照自治区绩效考核要求,认真研究目标明确、职责清晰、过程确定、内容详实的考核指标。通过我局上下的反复酝酿以及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反复审核,确定了符合我局实际的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并且通过党委会审议。全年21项考核指标已全面完成。

三是按照局党委的安排,完成了对新粮集团及6个直属单位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调整部分纪检干部,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

6、聚焦主业,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2015年接受信访举报反映“违反八项规定、廉政准则、财政财务纪律”等案件5起,对初核的三起,特别是自治区纪委批转核查的两起线索,整合内审、财务和直属单位纪检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核查。目前,对已核查结案的一起,按照“有报告、有处理、有建议”的执纪程序下达了整改意见。责任单位党委(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采取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完善制度,内部通报、追究责任等措施进行了全面整改。

总结一年工作,深深体会到,这是局党委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落实责任主体,班子成员强化领导责任的结果,是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纪检干部敢于担当的结果。这些成绩也得到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的有力指导和充分肯定。2014年7月我局一些做法,在全国粮食系统经验交流大会上作了典型交流发言,专题报告作为10省市入选材料之一,编入《国家粮食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研讨会文集》,这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问题和不足: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及作风建设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认识不到位,落实党组织、党支部主体责任存在形转实不转、想转不会转的问题,没有实实在在的行动。有的党员干部无视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随意评论,在反恐维稳等大事大非问题上,对自治区党委“没有关的人、没有无关的部门、没有无关的地区”等要求, 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行动上不敢当,不善担当。有的党员干部对当前从严治党,整治四风,严惩腐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好形势认识不足,作风漂浮,纪律松弛,甚至违纪问题仍有发生。有的纪检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善担当,对监督畏首畏尾,不履行协调协助职责,在推动本级党组织加快“四转” 落实主体责任上不作为,碌碌无为,不思进取,对本部门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不了解、不掌握,不摸底,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不量行为和苗头性问题视而不见,甚至乐在其中。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纪检体制机制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我们必须深刻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今年的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疆的关键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会议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确保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为全面完成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政治纪律保障。

(一)加强督查,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今年是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主体责任落实年。落实好责任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关键是行动,根本在“做实”。局系统各级党委以及党总支、党支部要“按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自治区的部署就是我们的行动”的政治定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论述摘编》、《自治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粮食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以及党建工作实际,按照“党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的责任制“三落地”工作目标和“站位要高,表率要好,措施要实”和细耕“责任田”的工作要求,有效传导压力,确保责任主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齐抓共管上取得成效。具体讲:一是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至少每半年向局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情况,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办理情况签字背书;三是纪检部门要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完成好”制度、教育、预防、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协助任务。聚焦主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四是贯彻执行自治区纪委“一案双查”制度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发生顶风违纪问题,严肃问责,即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五是严格执行自治区《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实名公开通报制度》。

(二)依法依规,加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第一位监督工作

强化党性锻炼,切实增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一最根本最关键的党性意识。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一是按照忧党兴党,巩固政权的党性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要把严明纪律、严明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营遵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教育引导年轻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纪律规矩约束,使之成为一种政治素养和政治习惯。二是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应道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两道干部,坚决维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三是局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和纪律松弛的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要按张春贤书记“四个第一”的政治纪律要求,加强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即:把政治上强作为检验所有党员干部的第一标准;把坚定不移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作坚决斗争作为第一要求;把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坚决防止暴力恐怖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加强对局党委粮食流通各项改革举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

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不能有丝毫放松的客观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情况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及局党委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及要对违规违纪者本人进行责任追究,也要对本单位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纪检监督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紧盯“四风”新动向。扣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以及“懒散庸拖”等问题,三是加大对“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对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粮食流通和产业化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实施对夏粮收购政策、仓储建设资金、产业化发展资金和局系统财务收支的《监督计划制度》、《内审制度》。重点对夏粮收购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和违反价格政策,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卖粮难”,严肃查处“打白条”等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农民售粮,保护粮农利益,切实把中央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推进我区粮食行业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持续聚焦主业,坚决查处信访案件

切实发挥局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整合职能处室及人员力量, 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强化监督执纪职责。加大对涉粮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案件查办以上一级为主和案件线索在向本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等线索及案件查办改革要求。对发现问题苗头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做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违反党纪政纪和涉嫌违法的案件,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五)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党风廉政教育是强化精神之“”的关键。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履行教育职责,确保廉政教育贯彻工作始终。机关党委和党总支、党支部要主动承担起教育职责,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之中,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突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中国梦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警示教育、从政道德;认真开展第17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现代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积极落实自治区纪检体制改革举措

结合粮食系统的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质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实施意见,积极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制度;研究局系统纪检干部管理意见,落实自治区的纪检机构负责人提名考察制度和交流推荐办法;制定机关业务处室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的相关办法;制定协调整合职能处室核查举报案件的工作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七)深化“四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局纪检部门要聚焦中心任务,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规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精神,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扎实履行监督责任。要按照“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的要求,,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工作本领,自觉践行“四强干部“,努力适应新形势要求

同志们,做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深入推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粮食流通跨改革发展和依法治粮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