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综述

21.11.2014  13:08

 

自治区粮食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依法行政总体要求,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实施,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两个重要抓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促进我区粮食流通工作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了我区粮食安全,为全区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米尔扎依·杜斯买买提任组长,副局长朱传碧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指导我局及全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区粮食行政管理实现了从系统性管理到行业性管理、从经营性管理到行政性管理、从一般性行政管理到行政监督执法的三大根本性转变。目前,我区先后有8个地、州、市粮食局成立了监督检查科室,昌吉州粮食局成立了粮食行政执法大队,90个县市内部设立了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具有粮食行政执法资格的持证人员460人。在粮食监督检查机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市场监管、清仓查库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的维护了我区的粮食流通秩序,为确保全区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促进粮食行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落实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局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法律知识培训手册》、《粮食流通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并针对各地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的实际,组织各地粮食局行政执法骨干进行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系统培训,提升了各级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二)落实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局在研究审议重大决策前,涉及法律法规的议题,都经过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前期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列入党委会议题,不做决策,确保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落实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制度。我局利用门户网站将行政决策公之与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决策科学、符合民意。如我区小麦收购政策,在研究制定前,我局组织2至3个调研小组,分赴南北疆进行充分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建议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当年小麦收购政策后,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通过夏粮收购检查调研看,我区种小麦农户,普遍认为我区小麦收购体现民意。两年来,我区的小麦收购政策达到了“四满意”,即增加了收入,消除了顾虑,农民满意;促进了生产,掌握了粮源,政府满意;保证了供应,稳定了价格,消费者满意;巩固了业务,增强了活力,粮食企业满意。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粮安工程”顺利实施

(一)加强粮食库存核查,确保粮食数量安全。一是政府牵头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部分地州成立了由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实行各县政府对辖区内粮食库存检查结果负责,初步建立了地州粮食库存普查常态化机制;二是部分地县将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列入检查范围,对县级粮食行政管理人员配备、县级储备规模和补贴到位进行督查,提出了建议意见;三是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依法开展地市普查和重点检查。严格执法程序,依规从检,并把自治区粮食直补政策执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交粮农民领取直补及财政兑付补贴情况延伸,2014年,调查了500余位交粮农户、4个财政所及10个粮站。已专项向自治区财政厅就完善粮食直补政策提出了建议意见,财政厅已按建议研究完善直补支付系统,确保自治区直补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粮食质量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将严把粮食入库关、强化储存粮食质量监管和加强销售出库粮食质量检验作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重点。一是做好粮食库存质量安全检查。组织开展了库存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2年来,抽检14地州28家企业粮食样品178份。经检验粮食储存质量合格率及品质宜存率达到100%;二是加强“两节”期间粮油市场质量专项检查。对部分粮食批发市场和自治区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生产或经营成品粮油质量进行抽查,个别样品不达标的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三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两年来,深入社区、学校及基层开展粮油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10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做到了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四是加快地州粮食质检站建设,为粮食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三)加强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确保惠农政策执行到位。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夏粮收购政策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由局领导带队开展粮食政策专项检查13次,参加150余人,对14个地州30余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仓储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共18份,还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及时督办举报案件。两年来,对群众反映7起违反粮食收购政策的案件进行督办,掌握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反馈调查结果。三是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将事关粮农利益即粮食质价政策的落实做为查处重点,对情节轻微的下发了整改意见共168份,责令相关企业立即纠正;立案查处24起,罚款30余万元,取消6家企业粮食收购资格,暂停10家企业粮食收购许可资格, 移交1起无证收购案。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提高案件质量。采取随机抽查、分组阅卷的方式,评查了两年来立案查处的案件共24起,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并将4起评查质量较好的案件,编写成典型案例,印发全区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二)开展执法效能层级监督,交叉检查,规范执法。组织南北疆监督检查科长开展执法效能层级监督和交叉检查,对重点地州执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进行效能监督,重点是检查计划落实情况,检查程序、监督报告完成情况,案件审核评查情况,并在全区开展了执法效能通报制度,有力的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三)注重执法业务培训,交流经验,提高水平。先后两次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共培训100人次,组织部分地州开展执法业务交流,培养精通业务、熟悉法律和擅长管理的复合性、专业性检查队伍,全面提高粮食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水平。

(四)以“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加强粮食执法体系建设。自2010起,我局扎实开展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创建活动,目前,我区有2个地州市粮食局、3个县级粮食局获得国家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先进单位,7个地州市粮食局、10个县级粮食局获得自治区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先进单位。通过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评选活动的深入开展,规范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五)以粮食执法联动为基础,加强粮食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建设目标。制定了区域联动、协调配合、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执法联动工作制度,确定了监管形成合力、资源信息共享、完善监管层面、强化市场监督的目标。二是积极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和地、县粮食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三是强化执行力。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强化粮食执法联动,如昌吉州将州纪检委、纠风办纳入成员单位,伊犁州将州公安局作为成员单位,阿克苏与巴州结合实际情况,实行了地州及毗邻县间的粮食执法联动。通过联合执法,实现了管理与服务并重,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粮食部门的良好行业形象。

(六)推进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一是进行了远程粮食库存检查试点工作。按照“在线监测、适时监督、现场检查、远程服务”的思路,积极开展粮食库存远程检查试点,通过对粮温变化的测定反映粮食数量变化,建立在线监测数据模型,推进粮食库存在线监管和服务。二是进行了粮温远程在线监测试点工作。目前,已在9地州的11个县市安装了粮温远程监测软件,实现了对粮食质量、粮食储存情况和粮食轮换的实时监测。三是开展了粮食流通可视化在线监督与服务试点工作。在部分地州县市三级粮食部门开展了与种粮农民点对点、面对面的可视化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实现了粮农在线咨询、在线投诉、在线举报,积极探索粮食监督与种粮农民有效互动的监督服务机制。

(七)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保障工作。两年来,我局投入300万元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用于依法行政工作,其中向地州县(市)投入222万,主要用于补贴基层粮食收购专项检查经费、地州粮食质检站建设、基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创建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其余的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专项监督检查费用,通过经费大量的向基层倾斜,解决了部分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经费欠缺的实际,提升了基层依法行政的能力。

两年来,全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现了从过去的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转变,从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法律法规进行法制化管理的转变。

两年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实行最低库存制度,规范粮食收购者的行为,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粮食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较好地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利益,

两年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同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两年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执行粮食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制度,从总量平衡和质量品质两个方面保障了我区粮食安全,没有出现粮食市场供求紧张和质量事故两个方面的问题,为全区稳定,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国家、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全区粮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全力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为确保我区粮食安全,做出新贡献。

           

                                                                                                            自治区粮食局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