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稳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27.05.2015  15:17

一季度以来,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促增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注重宏观引导,突出政策的精准性。

一是优化资金分配方案。2015年,我区争取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8亿元,按照农财两部“推进粮棉油糖等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要求,结合自治区“稳粮调棉、优果兴畜”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综合考虑各地州耕地面积、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林果业面积、牲畜存栏数、设施农业面积和农机总动力以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了各地州补贴资金规模。为发挥补贴资金的宏观引导作用,实行南北疆分类指导,将购置采棉机、果蔬烘干机和简易保鲜库所需补贴资金分开下达,提高了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

二是扩大补贴对象范围。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三是突出补贴重点。鼓励各地围绕粮棉等大宗作物和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关键、薄弱环节选择确定重点补贴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昌吉州、伊犁州、巴州等地州明确了敞开补贴的机具种类。

四是扩大补贴产品范围。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均纳入补贴产品范围。

五是继续实行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的同时,在全区开展深松作业补助工作,每亩补助标准为30元。

二、多措并举,积极落实补贴新政。

一是积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2月份自治区农机局举办了“农机购置政策暨系统软件培训班”,各地州(市)农机局近20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软件应用水平,为顺利实施购置补贴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科学开展补贴产品分档和补贴额测算。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补贴额不高于农业部及牵头省发布通用类及部分非通用类农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科学测算,经专家评议,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并于3月初在“新疆农机网”公示。

三是认真开展补贴产品归档工作。按照农业部“归档一批,发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由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按照《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1640-2008)完成近70个机具品目归档工作,目前,自治区已经完成两批产品归档信息的发布。

五是及时启动2015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为确保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4月正式启动补贴管理系统。

六是加速推进“短平快”项目实施。按照自治区2015年南疆五地州杏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项目领导小组的部署和《2015年南疆五地州杏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自治区农机局作为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面负责和田地区项目的建设指导及协调工作,组成了和田地区项目分片包干指导协调工作组,在重要节点和重要环节,工作组驻点工作,与和田地区及各县(市)有关人员一起现场办公,保障8个县(市)721座烘干房和280座冷藏库的建设任务按期完成。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拓宽和田地区农民就业创业、增收致富渠道。

七是启动深松作业补助工作。今年,自治区全面启动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工作,为确保任务落实,保障资金安全,自治区农机局积极开展调研,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广泛征求相关厅局、基层农机部门意见,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对深松作业补助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同时分南北疆组织深松作业现场演示会和政策培训,明确相关要求,指导基层更好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