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 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6.09.2016  06:35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3月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一)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四个不直接分管”没有得到很好执行的问题。制定《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明确厅党组9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9项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级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建立并落实报告工作、述职述廉、“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约谈、考核、“痕迹管理”、责任落实和工作部署、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9项措施。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督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对分管单位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对存在问题进行提醒、批评和纠正。

(二)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员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汇总分析,重点围绕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干部名下房产、投资股票、基金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加大对个人事项报告系统数据结果的使用,在年度个人事项报告数据录入完毕之后,认真进行数据校验,按照系统提示对所录入数据进行竖向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厅党组对1名没有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拟提拔为副厅级的领导干部,及时提出了暂缓使用的报告。

(三)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建立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重点,形成全程、全员、全范围的监督网络。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细则》,针对每季度不同工作内容,做出具体计划,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进行监督。加强与相关业务处室沟通,明确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措施,完善预防措施,形成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领导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加大约谈、函询、专项督查力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置,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修订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办法》,严格按照信访举报线索规范标准处置,加大初核力度,加大函询谈话的复核复查力度,同时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确保件件都有客观

公正的结论。2015年以来,厅纪检组受理初核7件。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一)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插手项目分配,为配偶亲属朋友拉项目;有的损公肥私,损害群众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对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过程进行检查。通过调阅财务凭证、现场取证,对有关问题完成初核。加强《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对干部的管理监督,修订完善干部监管有关制度,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二)针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不力的问题。通过项目中期评估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完善科研项目评审的痕迹管理制度,修订《自治区科技信用管理办法》,强化信用管理,建立覆盖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参与主体的信用管理。着力加强项目验收的管理工作,专门针对到期未验收项目进行调查并下达处理文件,取消10家单位法人近3年(2015年—2017年)、9位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5年—2019年)的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强化对科技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完善公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科技厅门户网站、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科研项目的立项信息、验收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管理措施和监督措施,堵住漏洞。

(三)针对科研成果鉴定不严谨,个别科研成果存在造假现象的问题。“十二五”期间,组织专家对自治区科技成果进行鉴定或评价,这些评审专家全部由专家信息库随机产生。对于评审过程中未能及时全面审阅评审材料或评价结论不客观公正等鉴定工作不认真、工作态度不端正、学术道德不规范的专家,取消其承担鉴定工作的资格。加强对科技成果鉴定专家的管理,时时录入、更新专家基本信息,采用计算机随机遴选的方式产生评审专家,并对其在成果鉴定中的评审行为进行评价,建立专家“黑名单”制度。对于成果鉴定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鉴定,追回成果鉴定证书。对构成违纪的,建议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公款吃喝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经过排查,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地县宴请、有的处室接受项目单位吃请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重点环节和关键时段,点名道姓通报批评。修订完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暂行规定》,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出行接待事宜。各二级局、厅办公室定期向党组书记、厅长、纪检组长汇报本单位和厅系统公务接待支出情况,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向分管领导、纪检组长汇报公务接待支出情况。坚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外出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及车辆,基层考察不住超标准房间,不接受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接受宴请。

(二)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公车,有的单位通过项目经费安排项目单位买车供机关处室使用,有的单位长期“借用”企业车辆的问题。通过对厅机关各处室、2个二级局、6个厅属事业单位用车情况的普查,对发现的违规使用事业单位或企业10辆汽车进行清退。细化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按季度公示车辆油耗、公务里程,严格控制公务车辆开支,杜绝此类事情再发生,如有违规将追究各单位领导责任。

(三)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及时纠正,立刻停止发放每月170元的交通补贴,并扣缴已经发放的交通补贴。坚决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严格界定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补贴发放的内容和程序,制定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的制度化、程序化意见。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有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主要领导“一言堂”、副职形同虚设的问题。修订党组会、厅务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厅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规范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结果公正合理。

(二)针对干部结构不合理,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确实存在一般干部轮岗少的情况,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也比较突出。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好各个职务层次、各类编制人员的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招录、选调、遴选等方式选拔懂经济、会管理的优秀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已选调部分干部在4个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交流,从地州选调2名少数民族干部到厅机关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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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