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吐尔逊太·阿肯木等3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04.2017  19: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7〕57号

 

关于批准吐尔逊太·阿肯木等3位同志

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吐尔逊太·阿肯木等3位同志从取得计算机合格成绩之日起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7年4月14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人员名单

一、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人)

伊犁州

伊宁市喀尔墩乡卫生院

农牧区流行病学主任医师:吐尔逊太·阿肯木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6年12月10日计算。

二、自治区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人)

(一)讲师(技校)

新疆建工集团

新疆安装技工学校:阿娜尔古力·切尔扎提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4年12月10日计算。

(二)助理讲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王军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8月5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