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积极做好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指标摸底调查工作

24.03.2016  18:33

  近日,自治区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协助开展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制定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6]28号)文件通知,尼勒克县环保局积极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将《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表》批示转发各相关部门(环保局、组织部、发改委、爱卫办、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住建局、统计局、水利局、卫生局、财政局、经信委)等,要求上述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由环保局牵头,各部门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指标摸底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