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李军同志自治区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22.09.2016  23: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6〕71号

关于授予李军同志自治区环境保护专业

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授予李军同志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李军同志,2015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取得理学博士学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有关精神,同意授予李军同志自治区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6年8月29日起计算。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