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

21.11.2014  15:21

自治区环保厅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

  11月19日下午,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厅党组书记孙昌华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法制新疆建设进程》为题,给厅机关全体人员、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科级以上干部及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上了一堂生动、务实、鼓劲的法治课。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杜力洪·阿不都尔逊主持,纪检组长李贵良、副厅长吴险峰与干部职工一起聆听法治宣讲。

  孙昌华书记的宣讲报告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观点”,“新《环保法》的修订通过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法治新疆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要求和举措”,“环保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等五个方面作了阐述。

  孙昌华说,深刻认识到加强法治建设,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切实把法治新疆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党的政策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善于用法治精神引领治疆思路、用法治思维谋划治疆措施、用法治方式解治疆难题。

  孙昌华要求,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面对新疆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作为环保系统干部,必须要树立法治意识。要结合环境法治建设实际,进一步增强厅系统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来谋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牢固树立法治导向理念,用法治眼光审视环境问题,用法治手段解决环境矛盾,用法治方法满足民生需求,更加积极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孙昌华指出,践行依法治国,关键是要维护公平正义。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作为法治新疆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而又同广大群众关系紧密的具体活动。环保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力量,必须坚守执法公正防线,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坚定信仰和价值追求。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稳法治立场,体现法治精神,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孙昌华强调,解决环境问题,需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而经济、行政手段在必要时只有上升为法律法规,才能在全社会得以遵循和施行。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终归还要依靠法律和制度。对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杜力洪·阿不都尔逊说,这堂法治课,主要目的是引导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会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深刻认识新疆法治建设特别是环境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同时,引导大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提升我区环境法治化水平和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杜力洪·阿不都尔逊要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学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注意做好六个结合:一要与依法治疆、维护社会稳定和“三民活动”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反恐维稳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服务和服从于社会稳定这个大局;二要与宣传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我区的《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和《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结合起来,抓好上述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三要与推进环境立法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四要与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加强棉浆粕及粘胶纤维企业废水治理工、总量减排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考核验收工作;五要与做好年终总结、谋划明年工作和制定“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全面梳理年初部署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六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起来,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孙昌华做宣讲报告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杜力洪·阿不都尔逊主持报告会

自治区环保厅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