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召开《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专家论证会

18.05.2016  15:08

             

              修订《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我厅作为起草单位,开展了《条例》修订草案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一系列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条例》修订草案内容,提高立法质量,并对《条例》修订草案的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做进一步论证。5月12日,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召开了《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专家论证会。邀请来自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等单位的四位自治区立法专家咨询委员,论证会由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哈丹·卡宾主持,副厅长拜合提亚·达吾提、总工程师温玉彪,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认为,修订《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是与国家新修订出台的《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提出了一系列的新制度和新举措的衔接和细化,是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改善我区环境质量、规范排污单位排污行为、提升环保部门治理能力等方面有着积极作用。专家们围绕条例的语言表述、逻辑关系、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哈丹·卡宾做会议总结,要求起草处室充分吸纳与会专家意见建议,对条例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继续加强与立法部门的沟通,确保立法质量与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