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法治国土意见颁布

02.06.2016  03:52
 

为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土建设,切实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制定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

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通过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进一步完善符合新疆实际的国土资源体系,在管理体系方面,做到法制完备、职能科学、权责统一;在管理队伍方面,做到执法严明,勤政廉洁、敢于担当;在管理秩序方面,做到法治统筹、公正文明、守法诚信,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总体目标。

意见》从完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建设、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权力运行和监督、加强能力建设,营造建设法治国土良好环境、加强党组(党委)对法治国土建设的领导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等17个子项对全区法治国土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

意见》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系统党组(党委)结合实际全面贯彻本实施意见,健全法治国土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意见》的出台,对推进全区法治国土建设,形成良好的法治国土氛围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