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残联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测试

09.05.2016  20:34

为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使广大干部职工更好的学习掌握《条例》内容。5月6日下午,轮台县残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知识测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通过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各族干部职工学好条例、用好条例的积极性,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民族团结意识,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运用的残联业务工作中去,不断提高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自觉性,促进了民族团结事业的进一步深化。

(轮台县    杜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