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以廉政防控把主体责任扛上肩

20.04.2015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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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转变观念,强化主体意识,在廉政防控上下足功夫,多项举措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转变观念  强化廉政防控主体意识

自治区残联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会议、讲话精神,残联党组要求残联系统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摒弃不适应、不符合党章要求的思维定式,责无旁贷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依法依章程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

明确了残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及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责任协办单位、协办人员,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定期分析全残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初,党组书记与各分管部门负责人都要层层签订廉政防控责任书,今年将防控工作一一细化,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施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在考核指标中,此项工作占20%的分值权重。

多措并举  将廉政防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自治区残联党组按照“三转”的要求,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力量,聚焦主业。纪检组长“回归主业”,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专职纪检工作人员从原来的1人增加到3人,配备了纪检监察室主任。

党组书记亲自对新提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集体谈话,要求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接受监督制约的自觉性,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新任领导干部还要接收廉政法规知识培训和测试。

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和突出的问题,对近年来案件线索、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清理。同时自治区残联纪检组与相关单位组成工作组,对各地残联进行抽查调研,重点检查各地惩防体系建设、财经纪律执行、服务窗口行风、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等情况,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求各地及时整改。

制度先行,筑牢廉政防控主体责任防火墙

自治区残联狠抓制度建设,梳理“权力清单”,要求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发挥制度反腐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基础性工作制度。从自身关键职能、重点岗位入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门,评估廉政风险点,制定各单位防控风险点100余个,判断风险级别,制定有效防控措施。

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及时修订不相适应的老制度、制定出台新制度,修订完善各项制度30余项。例如,针对财经工作,修订出台了《加强自治区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针对干部人事工作,出台了《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同时强调抓早抓小,严控节点,在重大节日都下发节日纪律规定。

对落实责任不力、管理监督失职的严肃问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2015年个别干部因填写个人重大事项不详,延迟提任。残联要求各个党员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认真检查,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按要求报告的人员全部重新填写。

(自治区残联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