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新林计字〔2014〕576号
巴州、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林业局:
2014年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林计字〔2014〕155号)有关规定,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防项目督导检查组、监理组对2014年飞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程督导检查和监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飞防项目完成情况
(一)总体完成情况。2014年,全疆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计划任务238.5万亩(不含伊犁州野果林飞防任务11万亩,该项目正在进行第二、三次作业),实际完成263.297万亩,完成计划的110.4%(超额完成24.797万亩)。共飞行作业2782架次,飞行作业时间累计33974分钟。飞防作业区虫口减退率在85%以上,达到飞防作业要求。飞防公司能够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飞行作业,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符合科学、经济、环保、有效的要求。飞机防治项目均通过政府采购实施,实施单位均与飞机防治专业公司签订了防治作业合同。整个飞防过程没有发生人、畜及其它生物中毒和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管理情况。各实施单位均成立了飞防项目领导小组,并下设技术服务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现场指挥组等工作组,各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飞机选用情况。2014年全疆飞防共选用了罗宾逊R44、贝尔206、EC120、恩斯特龙480B、小松鼠AS350B、施瓦泽S300C直升机、固定翼蜜蜂4等7种主要机型,均能满足飞防技术要求。
(五)药品准备情况。2014年各地飞防使用药剂有2%噻虫啉微胶囊悬浮剂、0.18%阿维·100亿苏云金活芽孢杆菌可湿性粉剂、1%苦参碱乳油、啶虫脒微乳剂,均为生物制剂或仿生制剂,药品包装规范、三证齐全、均在保质期范围内,符合工程设计要求,药品供应充足。
(六)飞防作业情况。2014年各地在正式飞防前均进行了试航和试喷,能够按照作业设计进行飞行作业,经实地抽查和查看航迹,飞机作业航迹与设定航线基本相符。经测定,各机型作业的有效喷幅、雾滴大小、雾滴密度等技术参数均符合《实施方案》和《航空喷雾施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技术规程》要求。
(七)飞防效果。经调查,2014年林业有害生物飞防作业区虫口减退率达到85%以上,红枣枣瘿蚊飞防作业区卷叶率在0.87%以下,符合工程设计要求(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作业设计不完善。个别地州未按照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深度不够,内容不全面,作业设计中的森林资源情况与实际不相符,作业区不够集中,存在实际作业面积大于设计飞防面积的问题,导致飞防中标企业与项目实施单位之间意见不一致。同时,个别地方由于招标实施飞行面积低于设计作业面积,从而出现部分漏喷现象。
(二)药剂剂型选择不尽合理。个别县市选择的药剂剂型为粉剂,因飞机防治用药浓度大、亩施药液量少,在配药过程中粉剂溶解不彻底,易产生微小颗粒和沉淀,易堵塞喷头,导致药剂喷洒不均和喷头、泵机多次更换造成时间浪费。
(三)虫情监测调查不够规范。有的县市因组织工作不到位,参与飞防前期虫情调查和防效调查森防工作人员普遍较少,虫情调查不够规范。个别县市设立的固定监测样地和临时监测样地较少,不能完全代表整个作业区情况,导致监测调查数据缺乏代表性。
(四)气象因素对飞防影响较大。食叶害虫飞机防治工作主要在春季开展,正值南疆大风、沙尘频发季节,对飞防作业进度、最佳防治期作业和作业质量均有较大影响。
(五)个别地州对县市项目实施指导不力。2014年按每亩0.6元的标准给地州林检局安排了飞防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协助、指导、督促所辖县市飞防项目的申报、作业设计编制、虫情监测调查及预测预报、项目组织实施、防效调查等工作。但由于个别地州疏于管理和督导,影响飞防作业进度和质量。
(六)飞防项目招投标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田市、和田县、英吉沙县飞防项目中标企业山东瑞达有害生物防控有限公司弃标,未能及时调机,影响了飞防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此,各地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确定招标技术参数,进一步规范飞防招投标工作。
(七)自筹资金未完全到位。2014年特色林果飞机防治资金采取自治区每亩补贴9元、地州县市自筹3元的方式实施,但个别县市自筹资金未能全额及时到位,影响了飞防项目实施和飞行作业质量。
(八)项目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地州、县市因忙于外业工作,对飞防档案收集整理不够重视,存在档案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及自治区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使用资金,设置专帐,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应及时按照防治合同拨付防治款项,并进行会计核算。
(二)各地要继续开展飞防作业区和对照区的林木生长状况和病虫害发生情况的监测,调查飞防效果持续时间和对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飞防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于9月30日前上报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014年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防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2014年8月29日
附件:
2014 年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飞防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
任务下达
(万亩)
实际完成
(万亩)
任务完成比例( % )
虫口减退率或卷叶率( % )
验收评定
等 次
合 计
238.5
263.297
110.4
89.87
~
一、昌吉州
5
5.24
104.8
87.77
合格
二、巴州
10
10
100
95.66
合格
1、轮台县
5
5
100
94.39
合格
2、尉犁县
5
5
100
96.94
合格
三、阿克苏地区
63
73.02
115.9
92.76
合格
1、库车县
10
10.02
100.2
85
合格
2、沙雅县
10
20
200
92.2
合格
3、新和县
13
13
100
92
合格
4、温宿县
15
15
100
98.8
合格
(1)胡杨林
4
4
100
98.8
合格
(2)枣瘿蚊
11
11
100
0.87
合格
5、阿瓦提县
15
15
100
95.8
合格
(1)胡杨林
10
10
100
95.8
合格
(2)枣瘿蚊
5
5
100
0.65
合格
四、喀什地区
55
59.56
108
88.17
合格
1、英吉沙县
10
14.56
145.6
87.9
合格
2、叶城县
20
20
100
85
合格
3、巴楚县
20
20
100
89.77
合格
4、麦盖提县
5
5
100
90
合格
五、和田地区
105.5
115.5
109.5
85
合格
1、和田市
15
15
100
85
合格
2、和田县
15
15
100
85
合格
3、墨玉县
40
40
100
85
合格
4、洛浦县
35.5
45.5
128.2
85
合格
(1)特色林果
28.2
38.2
135.5
85
合格
(2)胡杨林
7.3
7.3
100
85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