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物局召开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座谈会

06.12.2014  00:43
              12月3日下午,自治区文物局召开局机关干部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座谈会由自治区文化厅党组成员、文物局局长盛春寿主持。
              自治区文物局机关干部就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并如何贯穿到文物工作的方方面面,积极踊跃地畅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申文涛首先发言。她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充分体现了党对文艺战线和文艺工作者的重视和关心,在我国文艺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文物工作也是大文化、大文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传承发展工作。
            自治区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郭建国在发言中表示,博物馆承担着资政育人、传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要坚持博物馆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流动博物馆”深入乡村、社区、学校,面向群众深入开展“四个认同”、“三观”教育。
            自治区文物局办公室主任刘国瑞在发言中谈到,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结合当前新疆“三期”叠加,暴恐不断的复杂严峻形势,文物部门要充分发挥文物史证作用,面向群众,正确阐述新疆历史、新疆宗教演变史和新疆民族发展史。
              自治区文物局文保处处长李军在座谈会上指出,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于当前文物工作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文物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物化载体,文物工作者要通过研究发掘、保护、宣传展示手段将中华文明的精粹向世人正确阐释,让历史昭示未来。
              新疆文物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殷春茂在发言中谈到,习总书记讲话强调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化工作者的天职。做好文物工作,也要把满足人民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文物工作者是传统优秀文化的保卫者和传承者。
              自治区文物局办公室副主任张青在发言中指出,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结合新疆特殊区情,正确阐述新疆“三史”,自觉开展历史文化宣传教育,是我区文物部门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文物部门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文物史证作用,通过展览、讲座、科普书籍等多种形式,推动“去极端化”。
              自治区文物局博物馆处副处长王琦在发言中认为,要充分发挥博物馆公共文化阵地作用,结合新疆实际,提升展陈水平,围绕新疆“三史”教育推出原创展览,推动“四个认同”、“三观”教育深入人心。
              自治区博物馆处调研员乌布里•买买提艾力在发言中指出,文物工作要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统筹文物的保护与与利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向西开放文化桥头堡作用。
              自治区文保处干部开沙江•库尔班在发言中谈到,作为一名80后的文物工作者,要充分发挥文物的正能量作用,发挥文物史证作用,正确宣传新疆历史,加强各民族的相互了解、沟通。
              自治区文化厅党组成员、文物局局长盛春寿在座谈会结束时做了发言。他充分肯定了座谈会准备充分,发言积极,气氛热烈。他指出,习总书记讲话是党中央对文艺工作作出的极其重要的纲领性文献,为新时期文艺工作指明了方向。文物工作是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讲话中提到的“七大关系”对文物工作同样适用。他强调,近年来,我区文物工作紧紧围绕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围绕民生发展,大力推动文物的保护利用传承,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结合新疆区情、文物工作实际情况,我们要全面贯彻《文物保护法》,遵循文物保护和文物事业发展自身规律,坚持现代文化引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加快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做好明年自治区“六十年大庆”的系列文物活动,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去极端化”、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