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樊宏伟等47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36号
关于批准樊宏伟等47位同志获得自治区
教师系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系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樊宏伟等47位同志自2014年12月21日起,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5年3月17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教授;(10人)
(一)克拉玛依市:(1人)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樊宏伟
(二)阿克苏地区:(1人)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买尼沙木·亚生
(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人)
巴音职业技术学院:张玉泉、乔格拉森
(四)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人)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金英姿
(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人)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李光
(六)自治区农业厅:(2人)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段永照、朱妍梅
(七)新疆职业大学(1人):张建春
(八)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1人):隋云吉
二、副教授:(37人)
(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3人)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王一明、王华、尼加提·汗巴巴
(二)昌吉回族自治州:(3人)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鲍豫鸿、咸丽、卢华
(三)克拉玛依市:(1人)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李长海
(四)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3人)
巴音职业技术学院:王庆红、王艳萍、常雪花
(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7人)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温晶媛、纪晶、玛依拉·艾尼扎提、李春香、张志强、李彩霞、刘文惠
(六)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人)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张巨虹、杨海萍
(七)自治区交通厅:(4人)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周雪梅、冯春、张慧、郭三爱
(八)自治区农业厅:(11人)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魏寒梅、葛文霞、崔炳灿、牛彦兵、张伟、饶晓娟、唐忠建、周黎、杜鹃、李瑞星、王炜英
(九)新疆职业大学(2人):阿不都艾尼·阿不都肉素力、乐琴
(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1人):严若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