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八次常委会议决定 19日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17.01.2015  02:02

1月16日下午,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八次常委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乌鲁木齐闭幕。会议决定,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19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列席范围,分组办法和小组召集人名单,各次大会执行主席和主持人名单,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名单,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强调,常委会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各项部署要求和张春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精神上来。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就是我们的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履职,做依法治疆的模范践行者。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切实提高常委会工作科学化水平。要精诚团结、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做负责任的政协委员,在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紧张起来、行动起来,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开创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指出,即将召开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是全疆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位常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发挥表率作用,带领各族各界政协委员,严格遵守会议规定,积极参加会议活动,认真提交提案,主动参与发言讨论,坚持好的作风,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把会议开成一个民主、求实、团结、奋进的大会,确保取得圆满成功。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晏良、热孜万·艾拜、李湘林、毛肯·赛衣提哈木扎、巨艾提·伊明、刘志勇、刘建新、弯海川、程振山、巴代、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阿不都力提甫·阿不都热依木,秘书长刘振强出席会议。 

      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专职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