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实施反恐法意见今年制定

23.01.2015  12:06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于惠如) 22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今年将及时制定自治区实施反恐法意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去极端化等法规。

   及时制定意见法规维护稳定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向大会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常委会处在自治区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推进依宪治疆、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和神圣使命。我们要坚定不移走符合新疆区情特点的法治建设道路,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王永明指出,针对我区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反分裂斗争形势严峻复杂、暴力恐怖犯罪频发的实际,去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修订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作为立法工作重点。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去极端化”、打击暴力恐怖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今年将及时制定自治区实施反恐法意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去极端化等法规。

   前期调研工作已经开始

  “国家《反恐怖法》有望在今年出台,等这个法出台后,新疆就要制定出台自治区实施反恐法意见。目前,我们已经启动了自治区实施反恐法意见的立法调研和立法准备工作。”2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说,根据自治区反恐维稳形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起草预防恐怖活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据国内媒体报道,2005年,我国“反恐怖法”的框架结构就已完成,但出于解决如何界定基础概念和设计特殊的反恐措施等需要,这部法律迟迟没有出台。

  为适应我国反恐形势的需要,国家已经启动反恐立法。2014年5月,国家反恐立法调研组专程赴新疆进行了立法调研,对《反恐怖法(初稿)》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国家反恐立法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阿斯哈尔·吐尔逊表示,新疆目前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总目标非常明确,就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暴力恐怖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等问题是影响新疆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关键点。

  “习近平总书记讲新疆最难、最长远的问题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问题。因此,制定自治区实施反恐法意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去极端化等法规,是很迫切、很有必要的。

   反恐、团结、去极端化相互促进

  “反恐、团结、去极端化,这三个方面法规的制定有着紧密的关联性,是相互促进的。”乌市政协委员、民建委员、新疆众望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瑞平说,促进民族团结能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和蔓延,也能有力地反击恐怖活动。削弱极端宗教思想的蔓延,实质上也能遏制恐怖活动,促进民族团结。

  新疆品牌研究所所长、法学博士阿不力克木·侯赛因曾表示,我国现行法律对制止宗教极端主义还没有明文规定。现行法律法规对“去极端化”的执法保障作用相对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考虑到去宗教极端化执法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建议自治区立法机关坚持从新疆实际出发,尽快制定并实施《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为依法有效地开展去宗教极端化执法行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刘瑞平说,极端思想的渗透在新疆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对民族团结造成极大地障碍。如果自治区实施反恐法意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去极端化等法规制定出台,必将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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