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督导调度机制的通知

08.09.2016  21:3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局 文 件 新社险发〔2016〕60号

关于建立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督导调度机制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各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我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实施,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现就建立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督导调度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机制保障情况。 包括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专项经费、开展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分工协调机制等情况。

(二)工作进展情况。 包括开展工作的措施、特点和经验。尤其是宣传培训、完善信息系统数据库,以及信息比对、动态更新的主要措施,促进参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

(三)工作成效情况。 包括摸清参保资源底数、促进参保扩面、清除重复参保和断保人群、方便群众办事等。

(四)存在问题情况。 包括工作推进中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对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督导调度方式

实行月调度制度。各地要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度情况的文字材料和表格。自治区适时采取电话和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调度。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1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对接,联系人名单请于2016年8月29日前上报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部。

(二)从2016年8月起,请各地每月23日前向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办公室书面报告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并填写《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

(三)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办公室将及时汇总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下发情况通报。

联系人:傅勇忠、张鑫

电 话:0991-3689801(兼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进度表.xlsx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