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第二期第一、二层次拟培养人选的公示

07.11.2017  22:52

 

关于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第二期第一、二层次拟培养人选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新党办发〔2012〕16号)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第二期第一、二层次人选材料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天山英才工程第二期第一层次拟培养人选81名(兵团1名),第二层次拟培养人选436名(兵团12名)。

现对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第二期第一、二层次拟培养人选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至15日(拟培养人选所在单位同步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系电话:0991-3689692(兼传真)、3689915。

附件:天山英才工程第二期第一、二层次拟培养人选名单.xlsx (下载)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