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遣会议上的讲话

29.07.2016  17:09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遣会议,正式聘任李安民等11位同志作为2016年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李安民、郭建才、高峰、高立、赵红梅、马运宝、张晶、张锦蓉、张泽莉9位同志曾担任过督察员,另外杜福林、王筠2名同志为新聘规划督察员),并即将派往各城市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自治区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城乡规划工作而实行的一项制度,督察城市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刚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督察员颁发了《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聘书》和《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督察证》,对每位督察员来说,这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在此我代表自治区督察员办公室向各位督察员表示祝贺!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自2008年3月以来,我区每年聘任城乡规划督察员,以往采用常驻与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关城市进行督察,2016年已是第八批了,今年采取各督察组巡察的做法,开展规划领域专项巡察,督察员定期、不定期对各自督察城市进行巡察,对地州所在地设市城市重点督察。督察城市从最初的3个逐步扩大到了2016年的25个,涵盖了全疆(兵团)所有的设市城市;并且计划延伸到8个历史文化名城(3个城市、5个县城)。2015年督察员对全疆24个城市进行督察,共查阅各类规划档案资料2359件,其中:重点抽查了规划审批档案476件,勘查现场199次,参加当地各类规划工作会议52次,约见地方政府领导30余次,口头提出督察建议115条,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苗头36起,撰写督察报告24份,向派驻城市政府发出督察建议书、意见书7份,印发《督察简报》6期,取得了突出成绩。今年,我们继续将向25个城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实现了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总体规划城市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全覆盖。为切实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在各位督察员即将奔赴岗位之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  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乡规划是指导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建设的依据,是政府重要的调控手段,城乡规划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现在各级政府都比较重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我区各城市城市规划体系基本健全,然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是不顾法定权限和程序,随意调整和变更规划,严重损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二是违反规划擅自批准建设项目,侵害了公众利益,破坏了公共政策的落实和城乡建设秩序;三是随意下放规划管理权,肢解规划管理,削弱城市规划的调控能力,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四是一些历史文化名城或风景名胜保护区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保护管理,重开发、轻保护,致使历史风貌遭到破坏,自然生态和景观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退化和消失;五是对规划行政行为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导致腐败滋生。上述问题既影响了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破坏了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又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就是通过向城市直接派驻督察员,对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强化规划实施的层级监督和实时监督,从实体和程序上及时发现、纠正和防范违法违规行为,以保证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同时规范规划行政权力运行,预防规划执法不严、违规越权审批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坚决遏制违反规划的一切建设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先后召开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积极开展“多规合一”,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依法规划建设管理城市。深入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是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城镇化水平、提高城市建设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地方政府及规划管理部门严格执行规划、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促进经济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扎实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各项工作。

二、切实履行好规划督察员的职责

城乡规划督察制度能否发挥作用,督察员的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是重要因素。各位即将分赴各地州、各城市开展规划督察工作,肩负的责任重大,要勤于工作,勇于探索,切实履行好职责和任务。

(一)明确职责,忠实履行监督职能

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职责是维护派驻城市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主要任务是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对派驻城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以保证各层次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各位督察员在工作中要牢记督察职责,勇于承担责任,在原则问题上不回避、不动摇,发现涉及督察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或线索时,应及时报告所在督察组,并按规定程序发出督察建议和意见,提请被督察城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并及时纠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制止,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确保不出现城乡规划重大问题。

(二)把握定位,处理好各种工作关系。

一是要把握好层级监督与地方事权、工作角色与个人角色的关系。规划管理是各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个地方也都形成了规划管理体系,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是有针对性的履行层级监督职责。在工作中,应充分尊重地方事权,既发挥监督作用,又不妨碍城市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即及时发现制止违规行为,又不替代地方部门的监督执法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 督察员在被督察城市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监督发现和纠正问题,其角色定位是监督,不是专家,也不是当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因此,不要超越职权以专家或个人身份对规划科学性问题发表意见。

二是处理好督察与被督察的关系。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又要实事求是,讲方法,讲策略。对一些违法违纪问题中交织的矛盾要加强研判,主动与地州、城市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沟通,重要问题积极与厅里联系,共同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要合法合规,营造出既监督严格又关系融洽的氛围,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协助城市人民政府把城乡规划执行好。

(三)突出重点,落实督察工作责任

今年采取各组巡查的方式开展督察工作,注重发挥督察组的整体作用,强化督察组组长组织协调职责。突出重点,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树立规划权威。工作任务量大,不可能面面俱到,要切实履行好职能,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试行)》确定的督察员督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开展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修改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是否符合总规要求;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审批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公园绿地绿线、河湖水域蓝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文保单位紫线)等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依法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等内容,保障城乡规划依法实施。

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试行)》正在制定中,请多提意见建议。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实行督察员督察责任制,督察员对所派驻城市的城乡规划工作负督察责任。督察员在到任以后的重点是确保本次督察年度内(2015年11月---本年度),不再出现新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重大问题。如果出现了新的既成事实的问题,说明督察工作不到位,该城市的督察员就要承担督察责任。

对于任前当地出现的问题,督察员应向督察员办公室报告,督察员办公室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将追究当时在任督察员的责任。

(四)加强学习,提高服务监督素质

一是要熟练掌握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到任后还要尽快了解和掌握被督察城市的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掌握“四线”制定情况,这些都是开展督察工作的依据,同时还要了解当地规划管理工作特点,以便把督察工作与当地建设实际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要注意学习其他督察员的经验。通过学习和交流,不断提升督察员自身业务水平,促进自治区规划督察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五)廉洁自律,自觉维护督察员队伍形象

督察员分散在各地执行规划督察任务,严守工作纪律是保持队伍战斗力的根本保障。大家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按时请销假,保证在岗时间,并按要求报送各类工作信息,包括发出的督察文书、调研报告、工作总结等。

督察员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规范督察程序、内容,忠于职守,秉公督察,廉洁自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自治区督察员办公室将加强对督察员的考核管理,根据督察员的督察工作情况、派驻城市反馈意见,确定考核等级。

(六)督察员的工作待遇和要求。

结合自治区近年来的实际情况,2016年对城乡规划督察员巡察时间进行了调整。根据《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原则上每年4月为督察员学习培训期,2016年5月—2016年12月为督察员督察时间,今年12月底为督察员汇报总结期。要求每位督察员每月向督查组报告督察情况,年末提交书面述职报告;督察组应每月向督察员办公室书面报告督察组工作情况,年末进行工作总结;自治区督察员办公室在年底将督察情况汇总后印发年度督察工作报告,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另外,督察员们在异地工作,要料理好自身的生活,注重身体健康。自治区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为自治区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督察员的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为督察员们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最后,我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你们辛勤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你们认真履职、勇于创新、早出成效、多出成效!并希望你们为促进全疆提升整体规划管理水平发挥出独特的作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