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 全文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07.11.2014  13:28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35号)要求,我局对199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自行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者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4.公告的政策解读.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