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举办去极端化专题法治讲座

12.05.2018  11:07

会议现场

为增强干部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根据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五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部署,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真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5月11日,邀请了自治区党校民族宗教理论教研部主任刘仕国教授围绕“学习贯彻好《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作了专题辅导。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艾尔肯·吾守尔主持了会议。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240名干部职工聆听了讲座。

刘仕国教授从《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入手,进一步讲解如何深刻认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强调推进“去极端化”,促进社会和睦和谐的重要性,辅导提纲挈领,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干部职工受益匪浅、深受教育。

艾尔肯·吾守尔提出两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把握《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精髓,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性,凝聚共识,形成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强大合力。二是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增强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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