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05.03.2015  21:00

2015年1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黄卫常务副主席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自 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汇报了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和普查主要数据成果,介绍了下一步普查重点工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审议通过了《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关于表彰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黄卫常务副主席指出:这次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自治区维稳形势严峻、工作量比2008年二经普成倍增加情况下开展的,普查的组织实施比历次普查难度都大。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普查机构精心组织、各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高质量地完成了普查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经普办的充分肯定,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衷心感谢各成员单位在普查中付出的努力。

黄卫常务副主席要求:这 次经济普查取得丰硕成果,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写作班子的力量,除了常规资料外,要利用好普查数据,对普查数据进行纵向、横向对比分析,与历史数据进行比较,特别是与二经普数据进行比较、与西部十二省比、与西北五省比、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要利用普查数据充实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精心做好普查资料开发利用。

      黄卫常务副主席强调:普查公报还未正式发布,普查数据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各部门要注重普查数据保密,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的个体资料,依法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普查对象权益。 

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自治区测绘局、新疆军区、武警新疆总队、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