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

31.07.2017  15:18
  28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塔城市河流生态保护条例》《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的决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克州人大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乃依木·亚森强调,本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现了与上位法相衔接,对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新疆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乃依木·亚森指出,下半年常委会的工作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的治疆方略,坚定不移地贯彻自治区党委落实总目标的“组合拳”,坚持以总目标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真正把人大工作的主攻方向和工作重心聚焦到总目标上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70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钱智、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马宁·再尼勒、伊那木·乃斯尔丁,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穆铁礼甫·哈斯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后,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专家委员,东方证券总裁助理、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围绕2017年金融监管与宏观展望进行了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