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

26.02.2017  19:33

2月26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赵冲久、张春林、赵青为自治区副主席。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蒲仕裕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在分组会议后召开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64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议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提起全体会议表决。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乃依木·亚森强调,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以这次向宪法宣誓为起点,学习宪法、贯彻宪法、捍卫宪法尊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要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向党中央看齐。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努力在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中展现新作为;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要谨慎,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约束自身言行,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更加符合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乃依木·亚森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树立宪法意识,争做遵守和维护宪法的模范,深入领会宪法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自觉恪守宪法原则,认真履行宪法使命,在重大原则性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地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从而形成崇尚宪法、尊重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钱智、马明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里加提·苏里堂、马宁·再尼勒、伊那木·乃斯尔丁,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穆铁礼甫·哈斯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赵志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