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03.04.2017  01:38

    3月27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根据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议程共12项。

  上午的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先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孜作关于《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作关于《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水利厅厅长覃新闻作关于《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艾山江·艾合买提作关于《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宁·再尼勒作关于检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蒲仕裕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马明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伊那木·乃斯尔丁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