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6次主任会议

30.03.2017  08:51

  29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6次主任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各项议题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对《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情况,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的《昌吉回族自治州立法条例》《克拉玛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吐鲁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都—孔雀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条例》四个条例的审查情况;听取了组成人员对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情况。决定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将以上条例、议案提请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法制委员会对《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情况。决定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对《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情况。决定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将两个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组成人员对检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决定将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进行整理,按程序转政府研究处理。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马明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马宁·再尼勒、伊那木·乃斯尔丁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列席会议。 (记者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