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自治区区直事业需网上“晒”年度报告

08.01.2015  01:16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于惠如)“单位每年有多少赢利?接受的社会捐赠都去哪里了?这些我们很感兴趣的信息在哪里能看到呢?”6日,乌鲁木齐市某医院工作人员韩女士说。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办通过新疆机构编制网发出《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一大亮点就是,2015年起,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这意味着,今后每年事业单位法人的本本上不再是粘贴年检合格标记就行了,还要公开这些内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从2015年起,每年3月31日前,区直事业单位向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称自治区登记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新疆机构编制网 (http://bb.xinjiang.gov.cn)上向社会公示,“”出自己的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对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以及违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其他规定的行为,自治区登记管理局依法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

  职能部门都晒预算、三公经费,可事业单位的赢亏公众如何知道?

  “以医院为例,每年收益有多少、大量的社会捐赠和资助使用情况如何,我们不知道,甚至连医院自己的职员也很少有人知道。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公示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有效满足了市民的知情权。另外,这种‘晒’的方式也让这些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更透明,减少腐败。”自治区社科联研究员戢广南说,这是改革带来的红利。

  此外,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由1年调整为5年,每5年更换一次证书。区直事业单位在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内到自治区登记管理局换领新的证书,证书年度报告标记栏增加“每年3月31日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不再粘贴年度报告标记”的告示内容。

  戢广南表示,年检主要是对书面材料进行要件审查,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缺少实质审查,容易流于形式。对事业单位来说,要准备大量纸质材料,有的多次往返,疲于应付,增加了行政成本。而公示制则能够切实减轻事业单位负担,有效降低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

  同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登记管理机关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是否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是否有违规等信息录入其信用记录,并通过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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