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区本级参保企业划型的公示

19.03.2020  04:21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新疆税务局关于自治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办法》(新机传〔2020〕1426号)精神,现将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区本级拟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参保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大型企业268家,中小微企业5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公示时间为五天,即3月14日- 18日。

对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参保单位存有异议,或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减免资质等问题线索的,请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受理电话:3689837

监督电话:3689887

附件:

1、自治区区本级参保企业划型公示表 (大型).xls (下载)

2、自治区区本级参保企业划型公示表 (中小微).xls (下载)

3、自治区区本级参保企业划型公示表(其他类型).xls (下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