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3.06.2016  18:19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隶属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的公益一类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核定事业编制41名。主要职责任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自治区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农机产品进行试验鉴定,承担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并受理和调解各类农机投诉案件等。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41名事业编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36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信息中心属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的公益一类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乡科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农机化网络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维护、信息入网,农机管理信息、政务信息、农机市场信息的开发建设等。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16名事业编制中,专业技术岗位16个。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址:www.xjrs.gov.cn)、新疆农机网(网址: www.xjnj.gov.cn)同时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 6月12日至6月22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指1986年6月13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1.熟悉专业相关知识、计算机操作;

2.本科生指统招全日制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四)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六、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6月23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人事处。(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3号1楼人事处,BRT2号、3号线、59、535、916路公交车师范大学车站下车)。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帕尔哈提·阿布力提甫、钱立娇联系电话:0991-4331145

5.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人事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6.专业参考范围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

7.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8.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9.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6月23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农机网(www.xjnj.gov.cn)上公布。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机网站。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专业知识。

3.笔试加分条件及要求: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由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机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机网。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试题由自治区人社厅和自治区农机局命题。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后,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果总成绩并列第一者,需增加1次面试,最终确定1人进入体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5.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

7.自治区农机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机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八、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与面试合格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应提供考察对象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机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机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对招聘工作程序进行指导、监督。 

监督部门:自治区农机局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4310554、4314014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农机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