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05.03.2015  21:04

 

新农机办发〔2015〕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控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2014年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关于实施2014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14〕32号)要求,我局对各地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就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4年,我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农机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为重点,狠抓源头管理、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农机安全知识“三进”活动,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明显下降,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实现了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二是强化基础投入,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加强。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改观。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五是强化应急管理,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

根据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农机事故指标控制等情况,按照《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综合日常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最终确定:

(一)先进单位:12个

伊犁州农机局、石河子市农机局、阿克苏地区农机局、昌吉州农机局、克拉玛依市农牧局、塔城地区农机局、和田地区农机局、阿勒泰地区农机局、哈密地区农机局、博州农机局、喀什地区农机局、克州农机局。

(二)合格单位:3个

巴州农机局、乌鲁木齐市农机管理站、吐鲁番地区农机局。

二、存在的问题

2014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较好落实,但通过考核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机械“三率”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地、州、市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现象比较普遍,农业机械“三率”水平较低;二是农机安全应急管理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州、县(市)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需提高;三是农机安全监管经费需进一步落实。个别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经费未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管理,政府财政补贴反光标识成本费用不到位,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得不到保障;四是农机检测设备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设备应用率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州、县(市)农机检测设备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设备状况较差,存在不能使用、不愿使用和使用率不高现象;五是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强化。通过日常考核田检路查的实施,发现个别县(市)农机安全生产秩序较为混乱,农机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六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需进一步规范。个别县(市)未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新政发〔2011〕72号),至今未把乡镇农机监理人员纳入县级农机监理部门编制。

三、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希望各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在新的一年里,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认真完成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 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及排名表.doc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