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厅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25.12.2014  04:35

   近日,我区今年第一批被巡视单位之一——自治区农业厅向社会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记者从《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了解到,自治区农业厅在整改工作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资产流失;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点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问题的发生;完善制度,加强监管,防止项目资金分配上不透明,惠农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发生。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4年5月19日至7月10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自治区农业厅进行了巡视。9月25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农业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自治区农业厅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自治区农业厅党组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逐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完善廉政风险点预防措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监督责任。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各项工作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农业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方案》,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解决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个别党员干部信仰宗教问题。加强各单位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管理。把党员干部去清真寺做礼拜、参加封斋活动作为排查重点,认真开展排查。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自治区农业厅党组加大廉政教育和制度执行力度,重点解决廉政教育不扎实,廉政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加大教育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组织相关处室全面做好农业厅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工作,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台账和卡片登记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售、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必须严格审批并依法签订出租、出借、出让、转让合同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申报审批和监管制度,规范行政企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抵押或担保行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对厅属各类国有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处置,建立严格的审查、审核、审批规定和程序,坚决纠正个人说了算。

      严格落实中纪委印发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本人或通过家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及特定关系人,采取打招呼、写条子、指定或授意、暗示等方式,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及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质量监管、资金安排使用等行为。

        对农业厅重大建设项目,都要通过党组会或厅务会讨论确定,并严格按照基建工程要求和招投标程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和工程费用。对厅属改制企业土地开发和相关资产处置,都要依据自治区关于国有企业的相关规定,按照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审计、招拍挂等规定流程开展工作。

        修改完善《农业项目管理规范》《农业项目管理流程》,通过制度明确各单位项目管理职责,形成项目申报、评审、资金分配的规范化流程。在基本建设和部分专项类项目上,积极推行项目工作“三网”公开化,即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实施进度网上监控,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制定《自治区现代农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现代农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等制度,以制度规范行为,杜绝各个环节监管盲区;联合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项目检查,建立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实施项目问责制,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分配中多占住房、弄虚作假、骗取住房以及违规倒卖住房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开展干部职工住房专项检查清理工作。专项清理涵盖厅机关、二级单位、厅属事业单位,重点从个人现有福利住房、是否符合分房条件等几个方面对干部职工住房、分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调查核实并确认不符合分房政策的个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收回所分配房屋,并追责。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农业厅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厅下属单位挂靠协会情况进行了摸排调查,防止利用挂靠协会违规开支问题发生;全面开展厅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以及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资产清查工作,对归口主管(主办)的13家企业,计划用1年—2年时间,分类妥善处置,实现全部政企脱钩;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实行车辆使用报批制,加大对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建立日常公车使用台账,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台账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干部选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发生。加强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交流制度落实不好,混岗情况比较严重问题

      自治区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还公布了联系方式:电话0991—2886105;邮政信箱:自治区农业厅第100号信箱;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赵志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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