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
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职责是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责任”,指导、协调政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正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任务,指导、协调政法机关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处理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问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要求,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加强党内执法监督工作。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是以重点开展创建平安县 (市、区)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检查考评工作,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二)机构设置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是正厅级单位,一套人马五块牌子合署办公。分别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自治区流动人口办公室、自治区集中整治办,其中独立核算机构及独立编制机构只有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二、2013年主要工作
精心组织谋划,积极推动政法维稳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精心谋划,认真做好工作部署。积极组织推动全区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的工作方案,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学习讨论的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加强指导,切实强化各项维稳措施。
三、2013年度收支情况
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上年结转和结余564.05万元,本年度决算总收入10157.93万元,决算总支出5775.35万元,2013年末决算结转和结余4945.5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款本年收入为1501.94万元,支出1500.85万元,结余1.09万元(下属事业单位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结余,转入事业基金),其中人员经费1184.30万元,公用经费316.55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本年收入为21.00万元,支出21.00万元,结余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上年结转和结余546.07万元,本年收入为8634.99万元,支出4235.52万元,年末结余4945.5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结转和结余3053.94万元。
(4)公共安全—其他公安支出款上年结转17.9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17.98万元,结转和结余0万元。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款收入全部支出完毕,预算执行100%;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收入全部执行完毕,预算执行100%;财政拨款项目专项资金款共18个项目,12个项目执行完毕,6个项目因工作需要结转下年继续执行,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收入2327.49万元,支出1346.67万元,预算执行率58%,基本建设预算收入5900万,支出2856.38万元,预算执行率48%,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原因为:一是因符合救助的案件大幅减少,未执行完毕的司法救助金、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两项经费年末结转477.74万元,占未执行经费的48.7%;二是因维稳工作形势紧迫,基层维稳力量极度缺乏,取消了原定的基层政法委书记赴清华培训的计划,故政法干部培训经费年末结转106.73万元,占未执行经费的10.88%;三是重点乡镇集中整治工作期限为两年,故该专项年末结转286.28万元到下年度使用,占未执行经费的30%。四是基建项目于年底才开工,故该经费结转3043.62万元。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包括: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决算、所属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决算等。
纳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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