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二〇一八年工作要点》印发

26.04.2018  17:12

        新疆日报讯(记者袁蕾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党委改革办获悉:《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日前已正式印发。全年将部署自治区各改革专项小组推进实施各领域重点改革任务240项,把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区将继续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重点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部署开展42项改革任务;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部署开展108项改革任务;围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方面部署开展60项改革任务;围绕兵团深化改革部署开展10项改革任务;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部署开展20项改革任务。

  自治区党委改革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我区将建立改革运转新机制:修订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职责、分兵把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全面实施重大改革任务领导领衔制,领衔领导负责重大改革任务全过程的组织实施;抓好地方和牵头部门两个责任主体,落实各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推动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推进信息平台全面运行,以信息化手段挂图作战,实现改革工作精细管理、精准推进、精准督察。

  为推动重大改革按期完成、取得实效,我区将用好改革督察“利器”,进一步强化督察考核。除对自治区党委2018年改革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任务开展全面督察外,还将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督察。同时围绕2014年以来需要持续深化的重大改革举措、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深改组出台半年以上的重点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切实提高改革成效,让各族群众有更多改革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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