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速度滑冰竞赛规程的通知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速度滑冰竞赛规程的通知
新体竞字〔2013〕2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
根据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现将《2014年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速度滑冰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14年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速度滑冰竞赛规程
2、裁判员名单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1
2014年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速度滑冰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乌鲁木齐市体育局
丝绸之路国际滑雪场
四、竞赛日期与地点
赛会日期:2014年1月23日—1月27日
比赛日期:2014年1月25日—1月27日
地 点:乌鲁木齐市水西沟镇丝绸之路国际滑雪场
五、参加单位
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哈密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伊犁州及其它有条件的地州市。
六、竞赛级别和项目
(一)甲组:12项
男子:500米、3000米、1500米、5000米、全能、集体滑(8圈)。
女子:500米、1500米、1000米、3000米、全能、集体滑(6圈)。
(二)乙组:12项
男子: 500米、1500米、1000米、3000米、全能、集体滑(6圈)。
女子: 500米、1000米、500米、1500米、全能、集体滑(4圈)。
(三)丙组:4项
男子:全能(500米、1000米、500米、1000米)、集体滑(4圈)。
女子:全能(500米、1000米、500米、1000米)、集体滑(4圈)。
七、参加办法
(一)资格与年龄
1、运动员资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2、运动员年龄
甲组: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乙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
丙组:2001年1月1日以后。
3、甲、乙、丙组运动员必须持有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制发的运动员注册卡和二代身份证。无注册卡不能参赛,赛区不办理注册工作,赛区将检验二代身份证。
4、所有运动员均不能跨年龄组比赛。
(二)参加人数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甲、乙、丙组各1人。
2、运动员:甲组男、女各4人,乙组男、女各4人,丙组男、女各5人,另每单位可报男女各3名自费运动员,自费教练员人数不限。
3、各组人数不得相互调剂。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根据规则和竞赛项目顺序三天赛完。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速度滑冰竞赛规则》。
(四)比赛编组按《规则》精神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执行。
十、赛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经费
(一)在编甲、乙组运动员、教练员和领队每人每天自交食宿管理费15元。
(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自行安排食宿的必须在报名单上注明)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单应(分组别、男、女)认真用微机打印清楚(不是打印的报名单一概不予受理),于赛前20天前寄到或传真至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以寄出邮戳为准)和克拉玛依市体育局,报名不符规定或逾期报名均不予受理。报名表一经寄出原则不得变动,每变动1处(包括弃权、不参赛、换人、增人、减人、换项等,不参赛运动员必须有县级以上伤病证明并经赛会同意)必须向赛会缴纳50元/人费用,否则不予安排比赛。
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传真:0991—6683127
克拉玛依市体育局 联系人:汪东峰
电话:13139905112 传真:0990-6225586
(二)各代表队、队报到时间1月23日。
(三)裁判员、仲裁人员由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选派(名单附后),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1月22日,裁判员于1月23日报到。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裁 判 员 名 单
技术代表:★刘斌(乌市)
裁判长:★蔡清福 (乌市)
副裁判长:吴俊业(哈密) ★杨雁冰(自治区体育局)
裁判员:
乌市:★于成刚、宣丰礼、茹发新、郑万孝、木和甫力、范占江、韩少龙、崔凯、车淑霞、于菲、陈伟英、魏刚、谢兴、鲍晓玲、马新华、管鹏江、王鹿、谢斌、郑建成、杨镇江、王捷
昌吉:卫明、刘海雯
哈密:李静、赵健、王东阳
阿勒泰:卡里甫汉
新疆体职院:赵丽华
克拉玛依:杨军
自治区体育局:★孔凡梅、兰小琴
裁判员总人数不超过40人,不足部分从速滑裁判员培训班中补充。
★代表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