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议

19.03.2015  15:36

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3月26日至27日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审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关于《乌鲁木齐市查处违法建筑条例》的议案、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关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民族团结条例》的议案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宗教和谐条例》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立法后评估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1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变更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对《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自治区牛羊肉生产经营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自治区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帕尔·阿比布拉、马明成、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