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9.01.2018  14:21

2018年1月2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乃依木·亚森


1月23日,乃依木·亚森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本报记者崔志坚摄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攻坚克难、奋力前行的五年。五年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组合拳”,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实现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

聚焦总目标,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作为最大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组织上服从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坚定地捍卫核心、爱戴核心、忠诚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深化对党中央治疆方略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落实总目标的“组合拳”上来。坚持重要议题、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始终把党的领导落实在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人大工作放在自治区工作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动,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自治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聚焦总目标,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委会始终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领人大各项工作。高悬法治利剑,把立法作为贯彻落实总目标的重要政治手段,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研究制定了全国首部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全国首部去极端化条例、全国首部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等一批迫切急需的重要法规,为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在事关稳定和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占到全部立法的近1/3。根据自治区党委落实总目标的要求,作出《关于坚决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决定》《关于坚决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的决议》,动员和号召各级国家机关、各族干部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反恐维稳人民战争。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发声亮剑的基础上,组织常委会委员、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基层人大主任发声亮剑,持续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主动发声亮剑、承诺宣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坚决清除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作出《关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决议》,以重大决定的形式动员和号召全疆各级人大代表在贯彻落实总目标第一线主动作为,切实把各族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形成了与“三股势力”“两面人”进行坚决斗争的强大合力。

聚焦总目标,扎实推动重大改革和工作创新。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改革措施,突出问题导向和民生取向,突出基层需要和群众期盼,以关键性改革、基础性改革和标志性改革推动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始终把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摆在首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起草了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等,对于推动民主法制领域更好地肩负起法治维稳重大任务,推进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及时研究提出改革意见建议,作出关于设立兵团人大工作委员会、授予兵团行政执法权的决定,完善兵团治理方式、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公立医院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化改革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大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全力做好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扎实做好筹备工作。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两院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突出宪法日主题教育,推动忠于宪法、捍卫宪法、敬畏宪法、宪法至上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总结六五普法成效,作出七五普法决议,深入推进法治进基层活动。充分发挥基层人大及代表在法治新疆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连续3年开展“法治新疆·天山行”系列活动,以访谈互动、现身说法、现场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走基层、入社区,向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宣传民族团结、宗教事务、“去极端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接地气、见成效。充分发挥“两会”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开通“法治进行时”专栏,连续4年编印多语种《举案说法》,通过人大网、人大微信在线平台等进行普法互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访谈、报刊专访等方式深度解读重要法规决定,使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逐步成为常态。

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夯实了基层基础,加强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建设。认真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研究制定并由自治区党委转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就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等作出全面部署,抓基层、打基础,强素质、促能力,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

聚焦总目标,圆满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重大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突出就业、教育、医疗、扶贫、安居、环保、安全生产等重大民生建设督导,扎实做好省级领导对口联系贫困县、南疆工作督导、“三进两联一交友”等重点任务落实。积极协调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高速公路改扩建、河长制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落实,为加快项目进度、促进经济增长献计出力。连续派出4批200多人次机关干部扎实开展“访惠聚”、集中整治、学前“双语”支教等工作,深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惠民政策、做好群众工作、建强基层组织等重点工作,保稳定、促和谐,所驻村的乡村面貌、干部作风和社会秩序正在发生显著变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结亲周”活动,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地方立法有新突破

常委会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坚持以总目标统领地方立法工作。五年来,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9件,作出法规性决议决定14件,批准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55件,确保各项立法为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维稳立法多点突破。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重大部署,及时制定和修订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边境管理条例、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电话互联网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等法规,为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惩治利用网络进行煽动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损害民族团结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法治保障。按照久久为功、重在治本,深入扎实做好群众工作要求,制定、修订了去极端化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对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和传播渗透的土壤,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把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定和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治疆举措、典型经验、道德规范、乡规民约和群众智慧,凝炼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把民族团结这个新疆最长远的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

经济立法不断完善。喀什、阿拉尔、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的制定,对于增强开发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关于强化实施科技兴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强化了科技兴新战略部署,对于建设创新型新疆发挥了引领推动作用。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现代农业、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态立法快速推进。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把生态环保立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和修订了环境保护条例、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法办法、水土保持法办法、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大批地方性法规,有力推动了绿色发展、美丽新疆建设。

社会立法力度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等法规的制定,对于合力编织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网,支持南疆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物业管理条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职工劳动权益,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奠定了重要的法制基础。

立法机制不断健全。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重大立法项目成立专项小组强力推进,重要法规由常委会工作部门牵头组织起草,并积极争取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指导和帮助。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立法征询、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机制,加强与自治区政协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立法协商,广泛凝聚共识,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积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使立法过程同步成为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弘扬法治思维、彰显法治精神的过程。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引领各级人大做好新时期立法工作。依法确认设区的市、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时间,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需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快备案审查平台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监督工作有新成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围绕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52项,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67次,通过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了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的落地生根。

促进总目标贯彻落实。常委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去极端化”重点监督,为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常委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民族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常委会还调研了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检查了电话和互联网用户真实身份登记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维护了边境地区社会秩序,促进了电话和互联网安全。脱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常委会及时对各地脱贫攻坚工作、自治县和民族乡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为自治区党委提供了有益的决策参考。

促进经济稳中有进。常委会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持续关注的重点,先后视察、调研了金融财政扶持“三农”、林果业生产经营、农业机械化发展等情况,检查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在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调研了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等情况,检查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信息化促进条例等贯彻执行情况,提出了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政府及时作出了回应和调整,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连续开展重点项目视察,督促政府克服困难,妥善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了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支持审计监督,稳步推进自治区预算联网监督,督促政府切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常委会持续开展学前双语、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监督,督促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认真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尤其是“双语”师资短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繁重等工作难题。提出的实现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全覆盖等重要政策建议,现已全面推开,对于提高人口综合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常委会加大就业工作监督力度,推动自治区出台了更加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促进了重点群体就业,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安居富民工程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持续推进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重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了边远农牧区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全民免费健康体检等专题调研,检查了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和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常委会先后以防治土地污染、加强环境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等为主题,坚持每年开展天山环保行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推动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围绕资源开发、生态环保等重大问题,视察调研了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防沙治沙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强化生态环保理念,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切实保护好新疆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乌鲁木齐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是人民群众长期关注的焦点问题,常委会连续开展专项调研、专题询问,为政府找准、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法院关于刑事、行政审判、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等专项报告,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刑罚执行监督、侦查监督等专项报告,督促两院严明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连续4年组织代表就两院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视察、旁听法院庭审,既促进了公正司法,又为人代会审议两院报告作了必要的准备。坚决落实诉访分离规定,出台规范自治区人大信访办理程序、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开通“网上信访平台”,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着力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五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9742件次。通过协调督办,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完善监督工作。常委会始终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形式,全面了解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推动一府两院切实改进工作。对群众关注的就业、牛羊肉生产经营、义务教育、中小微企业发展、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询问,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每年专题听取和审议整改落实情况,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天山环保行活动中发现的资源开发、节能减排,审计查出的屡审屡犯等问题,连续监督、跟踪监督,有效推动了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代表工作有新进展

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我区有6万余名各级人大代表,他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是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的生力军,是党和人民信赖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常委会重视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召开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座谈会,动员和号召各级人大代表主动适应反恐维稳新常态、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指导各级人大开展分级培训,实现了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有效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不断健全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人数,实现了自治区人大代表届内列席常委会议全覆盖。邀请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向代表通报自治区的形势和重要工作,指导开展“代表之家”等活动阵地建设,代表活动更加丰富。各级人大代表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紧紧聚焦总目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主动开展“去极端化”等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做好扶贫包户工作,在反恐维稳、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脱贫攻坚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有力促进了党中央治疆方略的落地生根,促进了自治区党委“组合拳”措施的有效落实。

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不断改进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方式,通过组织视察、跟踪督办等方式,有效提高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新疆代表团提出的疆电东送、伊犁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艾丁湖生态治理、双语教育等重点建议,得到国家部委的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得到积极推进、有效解决;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的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保护天山一号冰川等重点建议,也得到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五年来,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的48件议案,4277件建议、批评、意见,已经全部办结。

精心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是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常委会精心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和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严肃换届选举纪律,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了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实现了换届选举的风清气正。共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62254名,代表结构明显改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五年来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77名。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11批66名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四、自身建设有新提高

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常委会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了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精心安排选题,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辅导讲座,有效提高了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健全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重点完善了组成人员守则和履职通报制度。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严肃会议纪律,要求组成人员提前调查研究、准备书面审议发言、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有效提高了常委会议的议事效能和质量。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成立常委会机关党组,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重视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指导。加强与全国人大的联系,完成了委托的相关事项。坚持邀请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议,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支持各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形成了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各级人大干部培训,支持帮助基层人大解决了一批工作和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各级人大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支持和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法治新疆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已经胜利完成了历史使命。五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代表、各级人大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同配合的结果,也是生产建设兵团、中央驻疆单位、驻疆部队、武警官兵和全区各族人民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工作体会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常委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自觉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二,必须以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统领人大各项工作。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和着眼点、着力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疆工作作出的科学定位,是党中央治疆方略的核心要义。常委会必须始终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服从和服务于总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不懈努力。必须把推进全面依法治疆作为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加强和改进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推动法治新疆建设进程。

第三,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人民当家做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四,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只有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人大工作才能不断焕发生机和活力。常委会必须积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必须进一步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和征询意见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创新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人大工作蓬勃发展、更加富有成效。

回顾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党的要求、各族群众的期望相比,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还有待提高,监督工作跟踪问效、督促落实还不够,代表履职平台和服务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还有待于充分发挥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今后不断加以改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自治区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科学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重大政治论断,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征程,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号角。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作出了全面部署。面对新时代、新矛盾、新任务、新要求,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新一届人大要牢记新使命。今后五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在新时代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人大贡献。要牢固树立以总目标为统领的思想,始终坚持以总目标统领人大各项工作,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确保实现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和法治新疆建设,认真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求,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忠实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新一届人大要有新担当。要大力弘扬敢于担当的精神、锻造敢于担当的品格,以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有政治担当,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行动,从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有能力担当,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善于学习、勇于实践,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担当起新时代赋予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和使命。要有改革担当,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要有作风担当,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驰而不息地反“四风”、转作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新一届人大要有新作为。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加强反恐维稳等重点领域和“短板”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以良法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紧紧围绕反恐维稳、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经济社会发展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依法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党中央治疆方略、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代表履职监督,使代表真正成为政治坚强、有使命担当、有履职能力、有社会责任的人民代表。以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为重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宏伟蓝图已经展开,新的伟大征程已经起步。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