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4次主任会议

27.05.2016  10:28

  本报乌鲁木齐5月26日讯记者赵志芸报道:26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4次主任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各项议题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审议《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决定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对这个办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审议《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情况,决定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对这个条例需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审议《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等5个法规的审查情况,以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审议情况;听取了组成人员审议对关于哈密市、昆玉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四个决定(草案)和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情况。决定将以上决定(草案)、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名单(草案)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组成人员对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决定将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中提出问题的整理工作,按程序转政府研究处理。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马明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伊那木·乃斯尔丁,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史大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