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2次主任会议 决定本月19日召开十八次常委会

10.09.2015  23:37

10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2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9月19日至21日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会议将审议《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简政放权和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和开展2015年天山环保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自治区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政府简政放权工作、自治区林果业生产经营、自治区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决定暂缓提请审议《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条例(草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马明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里加提·苏里堂,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